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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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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ST准油 公告编号:2020-032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5月18日11: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第四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受疫情影响,公司董事长李岩先生不能亲临现场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经理简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59,017,8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675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8,109,2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2955%。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908,5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799%。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081,9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5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73,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908,5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799%。

  公司董事简伟先生、吕占民先生,独立董事朱明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受疫情影响,董事长李岩先生、董事朱谷佳女士、袁立科先生、金星先生无法现场参加,独立董事汤洋女士、施国敏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中途折返,均通过钉钉会议接入参加;监事会主席佐军先生、监事赵树芝女士、艾克拜尔·买买提先生现场出席,监事冉耕先生因疫情原因通过钉钉会议接入参加;公司副总经理兼安全总监杨宏利先生现场出席,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超女士、副总经理宗昊先生因疫情原因通过钉钉会议接入参加。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明、汤洋、施国敏及在2019年度内离任的独立董事顾玉荣、王京伟、李阳,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其中,顾玉荣女士、王京伟先生、李阳先生由于疫情及其他工作原因,不能亲自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汤洋女士、施国敏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中途折返,均由独立董事朱明先生代为述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冯泽伟律师、杨文杰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8,489,3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1045%;反对528,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3,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1517%;反对528,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8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8,489,3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1045%;反对528,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3,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1517%;反对528,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8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8,489,3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1045%;反对528,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3,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1517%;反对528,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8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8,489,3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1045%;反对528,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3,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1517%;反对528,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8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489,3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1045%;反对528,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3,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1517%;反对528,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8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58,489,3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1045%;反对528,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3,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1517%;反对528,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8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融资并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489,3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1045%;反对528,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3,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1517%;反对528,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8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489,3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1045%;反对528,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3,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1517%;反对528,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8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489,3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1045%;反对528,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3,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1517%;反对528,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8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5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3.8848%;反对528,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6.11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3,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1517%;反对528,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8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489,3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1045%;反对528,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3,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1517%;反对528,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84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冯泽伟、杨文杰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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