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收到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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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王丽娜为张立忠之妻。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
自2016年集团开始养猪大创业以来,部分高管与集团各平台公司联合持股养猪创业,持续融资投入资金,需要归还。且也拟将进一步加大对养猪平台的同步增资,需要投资。
2、拟减持股份来源:
(1)张立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及权益分派送转、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2)王丽娜: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增持的股份;
(3)宋维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及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4)陈忠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及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5)周业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及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6)谈松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及权益分派送转、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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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拟减持区间: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
5、拟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6、若此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回购注销、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公司总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减持比例、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7、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张立忠先生、宋维平先生、陈忠恒先生、周业军先生、谈松林先生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修订)》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针对本次拟减持股份计划,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及本公司股价变动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减持股东张立忠先生、宋维平先生、陈忠恒、谈松林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