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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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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0-74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对本次股东大会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电话:0531-87069965

  传真:0531-87069902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5.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五路330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振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783,238,1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923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767,753,2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5409%。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15,484,9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824%。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人,代表股份73,157,2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311%。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情况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7.《关于聘请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8.《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联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79,439,063股,回避表决679,439,063股。

  关联股东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0,641,867股,回避表决30,641,867股。

  关联股东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5,888,000股,为本公司关联交易对象、合营企业齐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回避表决55,888,000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9.《关于预计2020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联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79,439,063股,回避表决679,439,063股。

  关联股东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0,641,867股,回避表决30,641,867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0.《关于预计2020年度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付胜涛、陈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0-75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购置办公楼进展暨交付相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除标的房产第一期购买之地上1-14层全部可预售房产已办理产权预告登记外,该部分房产及其他第二期购买部分房产即11-14层其余房产及15-27层全部房产的产权登记尚未办理完成,润阳置业将在标的房产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后负责办理标的房产整体产权登记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概述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购置房产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向山东润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置业”)购买其开发的晶石中心A栋房产(以下简称“标的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日、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购置办公楼的公告》及《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因标的房产未如期交付使用,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19日、8月19日、9月19日、10月19日、11月20日、12月19日、2020年1月18日、2月19日、3月19日、4月18日在指定媒体发布了《关于子公司购置办公楼的进展公告》。

  二、 交付及查验情况

  近日,路桥集团与润阳置业办理了标的房产移交手续,双方签署了《房屋移交单》并移交了标的房产建设档案。

  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路桥集团委托对标的房产物业接管进行了查验,并于2020年5月18日出具了“世联估字QD2020ZY(2)050001号”《物业复验及交接咨询报告》。根据物业复验结果,标的房产已基本达到交付条件;润阳置业已按要求交接了房产档案资料;双方同意房屋交接后由润阳置业负责继续完成《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润阳置业将在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后,负责办理标的房产整体产权登记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房屋移交单》

  2.《物业复验及交接咨询报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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