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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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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大股东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罗瑞发、刘咏平、杨成、王明宽、李娜、李朝莉和王丽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本公司股份6,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48%)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罗瑞发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7%)。罗瑞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持本公司股份23,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58%)的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99%)。

  2、持本公司股份9,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97%)的公司股东、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刘咏平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3%)。

  3、持本公司股份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64%)的公司股东、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杨成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66%)。

  4、持本公司股份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98%)的公司股东王明宽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4%);王明宽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持本公司股份5,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65%)的公司股东李娜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6%),持本公司股份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6%)的公司股东李朝莉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7%)。

  5、持本公司股份6,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48%)的公司股东王丽娟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7%)。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溢科技”)近日接到大股东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行电子”)、罗瑞发先生、刘咏平先生、杨成先生、王明宽先生、李娜女士、李朝莉女士和王丽娟女士通知,获悉其计划在近期减持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敏行电子、罗瑞发、刘咏平、杨成、王明宽、李娜、李朝莉、王丽娟。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注:1、敏行电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罗瑞发先生持有敏行电子94%的股权,为敏行电子的实际控制人。罗瑞发先生与敏行电子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王明宽先生与李娜女士系夫妻关系,李朝莉女士与李娜女士系母女关系,三人为亲属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属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罗瑞发及其一致行动人敏行电子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以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期间:减持期间不得超过未来6个月。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期间自公司发布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期间自公司发布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价格区间:随行就市,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次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6)拟减持股份数量

  ■

  注:如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2、刘咏平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以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期间:减持期间不得超过未来6个月。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期间自公司发布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期间自公司发布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价格区间:随行就市,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次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6)拟减持股份数量

  ■

  注:如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3、杨成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以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期间:减持期间不得超过未来6个月。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期间自公司发布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期间自公司发布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价格区间:随行就市,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次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6)拟减持股份数量

  ■

  注:如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4、王明宽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娜、李朝莉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

  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以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数量及比例将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减持期间:减持期间不得超过未来6个月。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期间自公司发布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减持的期间自公司发布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价格区间:随行就市,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次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6)拟减持股份数量

  ■

  注:如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5、王丽娟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

  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以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数量及比例将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减持期间:减持期间不得超过未来6个月。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期间自公司发布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减持的期间自公司发布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价格区间:随行就市,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次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6)拟减持股份数量

  ■

  注:如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股东敏行电子、罗瑞发、刘咏平、杨成、王明宽、李娜、李朝莉承诺如下:

  ■

  2、王丽娟于2018年1月就与罗瑞发离婚股份分割等事宜签署相关承诺,与股份限售、减持有关的承诺具体如下:

  ■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不存在有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等与股份限售、减持有关的承诺的情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罗瑞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敏行电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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