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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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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信托”);光大兴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信托”)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24,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民生信托至信800号恒大优选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光信-光坤-优债财信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12个月;362天;324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银都股份”)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于2019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披露的《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一、 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5月11日赎回,公司收到本金15,000万元,收到理财收益合计1483.21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 资金来源: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对于房地产信托类理财产品,公司综合考虑项目实施地点、产品期限、回收风险、收益率等因素,严格筛选具有稀缺性,提供担保、提供不动产抵押且抵押率较低,抗风险能力较强的项目。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受托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民生信托

  “至信800号恒大优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限12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8.6%。

  1、 信托计划概述

  信托计划规模不超过14.074亿元,总期限不超过18个月,各期不超过12个月。信托资金用于向融资人恒大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林集团”或“融资人”“借款人”)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补充园林集团日常营运资金。可投资于受托人认可的其他产品,包括具有高成长性的权益类产品、契约型私募基金、信托计划及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货币基金等高流动性低风险的金融产品。信托计划期限届满,融资人按约定还本付息;若融资人未按约定还款的,按相关合同约定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或者处置抵押物。

  2、 信托计划投资范围

  受托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将不低于95%的信托资金用于向借款人恒大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借款人将获得的信托贷款资金用于补充借款人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最终用于支付给借款人上游园林建设领域的相关交易对手。受托人将不超过5%的信托资金投资于受托人认可的其他产品,包括具有高成长性的权益类产品、契约型私募基金、信托计划及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3、 最终资金使用方基本情况

  信托资金用于用于向融资人恒大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补充园林集团日常营运资金。

  恒大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

  恒大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2019年资产总额21,654,898,275.38 元,资产净额2,451,557,521.03元,营业收入5,582,125,522.60元,净利润 249,083,944.19 元。

  恒大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4、 还款来源分析

  信托计划期限届满,融资人按约定还本付息;若融资人未按约定还款的,按相关合同约定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或者处置抵押物。南京菁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就《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付款义务向受托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保证人(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向受托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人(南京恒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位于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尧化老街G2019051地块向受托人提供抵押担保,出质人(恒大地产集团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抵押人的全部股权向受托人提供质押担保。

  (二) 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出资16,300万元人民币购买光大信托“光

  信-光坤-优债财信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限362天,预期年化收益率8.5%;出资2,700万元人民币购买光大信托“光信-光坤-优债财信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限324天,预期年化收益率8.5%。

  1、 信托计划概述

  信托计划总规模5亿元,可分期募集,期限12个月 ,满6个月可提前还款。信托资金用于向镇江鑫城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鑫诚”或“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借款人将取得的信托贷款用于镇江项目1号地块开发建设。信托计划到期后,镇江鑫城归还全部本金,实现信托资金退出。

  2、 信托计划投资范围

  信托资金用于向镇江鑫城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鑫诚”或“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借款人将取得的信托贷款用于在南徐大道北侧1号(2012-2-1)的地块(《不动产权证书》编号:苏(2018)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21275号)上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

  3、 最终资金使用方基本情况

  镇江鑫城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

  镇江鑫城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 2019年资产总额746841452.92元,资产净额47623898.73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 -1651329.8元。

  镇江鑫城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4、 还款来源分析

  保证人(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受托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人(镇江鑫城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抵押物向受托人提供抵押担保,出质人(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溧阳市筑品贸易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质押物向受托人提供质押担保。本项目还款来源为标的项目销售回款、履行保证担保所支付的现金以及抵押物变现收入:

  4.1销售收入

  信托计划的第一还款来源是标的项目的销售回款,预计信托期内可实现销售回款6.8亿元,可覆盖借款本金1.36倍。

  4.2担保收入

  信托计划的第二还款来源为保证人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履行担保义务所支付的现金。

  4.3抵质押物变现收入

  本信托计划的第三还款来源为抵押物变现收入。信托计划可以把抵押物拍卖变卖现,直接变现后偿付信托计划本息。

  四、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民生信托的基本情况

  ■

  民生信托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2019年资产总额1,420,382.35万元,资产净额 1,096,080.79万元,营业收入234,351.89万元,净利润93,344.37万元。

  民生信托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二)受托方光大信托的基本情况

  ■

  光大信托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2019年资产总额1395488.34万元,资产净额1071113.26万元,营业收入 418548.54万元,净利润278727.19万元。光大信托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24,000万元,占本年一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的95.97%,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将一年内的信托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一年以上的信托产品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六、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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