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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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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提案情况;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第1-15项、第17项提案的表决结果为未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6层611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秦军满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经2019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75次会议(公告编号:2019-060)、2020年3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85次会议(公告编号:2020-010)及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94次会议(公告编号:2020-038)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6日、2020年4月18日以及2020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本次会议登记手续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5人,代表股份996,511,3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60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670,768,1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05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5人,代表股份325,743,2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540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2人,代表股份331,832,3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84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6,089,1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0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5人,代表股份325,743,2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540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完成。

  (二)提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了17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中第1-15项、第17项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秦军满先生回避表决。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580,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5.3209%;反对145,608,3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8783%;弃权2,657,3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566,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3191%;反对145,608,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801%;弃权2,657,3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08%。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0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144,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8883%;反对145,608,3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8783%;弃权4,092,8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3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131,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8865%;反对145,608,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801%;弃权4,092,8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34%。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3.00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792,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7823%;反对145,631,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8853%;弃权4,421,5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3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779,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7804%;反对145,631,6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871%;弃权4,421,5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25%。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4.01 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253,9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6199%;反对145,661,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8944%;弃权4,930,3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3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8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240,3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6180%;反对145,661,6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962%;弃权4,930,3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3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58%。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4.02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交易对方与标的资产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632,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7339%;反对145,654,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8923%;弃权4,558,7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618,7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7321%;反对145,654,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941%;弃权4,558,7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38%。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4.03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282,7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3.7246%;反对146,326,3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0946%;弃权7,236,8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8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269,1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7227%;反对146,326,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0965%;弃权7,236,8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09%。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4.04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224,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6110%;反对145,672,0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8975%;弃权4,949,6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9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210,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6091%;反对145,672,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993%;弃权4,949,6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16%。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4.05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172,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5953%;反对146,114,8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0309%;弃权4,558,7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158,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5935%;反对146,114,8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0327%;弃权4,558,7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38%。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4.06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和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879,7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5072%;反对146,157,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0438%;弃权4,808,7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4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866,1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5053%;反对146,157,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0456%;弃权4,808,7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92%。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4.07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86,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7200%;反对145,647,3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8900%;弃权4,612,5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72,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7181%;反对145,647,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918%;弃权4,612,5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00%。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4.08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滚存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389,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6608%;反对145,647,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8901%;弃权4,808,7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4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375,9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6589%;反对145,647,6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919%;弃权4,808,7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92%。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4.09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过渡期间损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622,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7309%;反对145,689,0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9026%;弃权4,534,5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6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608,7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7291%;反对145,689,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9044%;弃权4,534,5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65%。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4.10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盈利承诺和补偿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361,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6524%;反对145,641,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8883%;弃权4,842,6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5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348,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6505%;反对145,641,6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901%;弃权4,842,6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94%。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4.11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81,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7187%;反对145,540,0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8577%;弃权4,724,1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2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68,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7168%;反对145,540,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595%;弃权4,724,1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237%。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4.12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方案: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264,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3216%;反对146,031,0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0057%;弃权5,550,7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250,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3198%;反对146,031,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0075%;弃权5,550,7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8%。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4.13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方案: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74,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7164%;反对145,631,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8853%;弃权4,640,1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60,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7146%;反对145,631,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871%;弃权4,640,1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83%。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4.14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方案:定价基准日和定价依据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879,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5071%;反对146,037,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0077%;弃权4,928,4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8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865,9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5052%;反对146,037,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0095%;弃权4,928,4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52%。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4.15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方案: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和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174,7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5960%;反对146,072,0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0180%;弃权4,599,1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161,1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5942%;反对146,072,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0198%;弃权4,599,1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60%。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4.16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方案: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331,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6433%;反对145,624,3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8831%;弃权4,890,1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7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317,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6414%;反对145,624,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849%;弃权4,890,1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37%。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4.17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方案: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145,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5871%;反对146,030,7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0056%;弃权4,670,1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131,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5852%;反对146,030,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0074%;弃权4,670,1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74%。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4.18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方案: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51,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7096%;反对145,624,0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8830%;弃权4,670,1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38,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7078%;反对145,624,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848%;弃权4,670,1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74%。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5.00 《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60,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7122%;反对145,615,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8805%;弃权4,670,1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46,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7103%;反对145,615,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823%;弃权4,670,1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74%。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6.00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125,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5812%;反对146,050,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0115%;弃权4,670,1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111,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5793%;反对146,050,2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0133%;弃权4,670,1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74%。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7.00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132,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5834%;反对146,043,0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0093%;弃权4,670,1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119,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5815%;反对146,043,0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0111%;弃权4,670,1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74%。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8.00 《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001,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8452%;反对145,174,3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7475%;弃权4,670,1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987,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8433%;反对145,174,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7493%;弃权4,670,1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74%。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9.00 《关于中色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25,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7017%;反对145,682,0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9005%;弃权4,638,3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11,9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6999%;反对145,682,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9023%;弃权4,638,3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78%。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0.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721,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7608%;反对145,994,3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9946%;弃权4,130,2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707,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7589%;反对145,994,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9964%;弃权4,130,2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47%。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1.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721,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7608%;反对145,994,3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9946%;弃权4,130,2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707,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7589%;反对145,994,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9964%;弃权4,130,2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47%。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2.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680,4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7484%;反对145,994,3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9946%;弃权4,171,1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5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666,8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7466%;反对145,994,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9964%;弃权4,171,1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70%。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3.00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非公开发行股份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128,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8833%;反对145,587,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8721%;弃权4,130,2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114,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8815%;反对145,587,6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739%;弃权4,130,2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47%。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4.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082,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8695%;反对145,587,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8721%;弃权4,176,0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5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068,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8677%;反对145,587,6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739%;弃权4,176,0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85%。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5.00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673,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7463%;反对145,587,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8721%;弃权4,584,9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659,7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7444%;反对145,587,6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739%;弃权4,584,9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17%。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6.00 《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5,762,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8724%;反对84,375,8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671%;弃权66,372,7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6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083,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5709%;反对84,375,8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4272%;弃权66,372,7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019%。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7.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757,5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7716%;反对145,587,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8721%;弃权4,500,8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8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5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743,9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7698%;反对145,587,6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739%;弃权4,500,8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8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64%。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参会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关军、李敏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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