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参股公司拟申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辅导备案的公告》,公司参股公司青岛康平高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平铁科”),聘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为保荐机构,并签署《辅导协议》,并由保荐机构择机申请辅导备案。
二、进展情况
2020年5月8日,康平铁科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青岛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青岛康平高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辅导工作无异议的函》(青证监函[2020]145号),康平铁科在浙商证券的辅导下已通过青岛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三、风险提示
1、康平铁科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尚需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审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无法通过全国股转公司审查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风险,同时也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进入精选层的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