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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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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28 证券简称:多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6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07号)核准,于2016年5月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华泰联合需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为该次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应至2018年12月31日止。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华泰联合需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020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4月30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发行需要,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签订了《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聘请天风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天风证券具体负责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保荐工作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华泰联合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华泰联合未完成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由天风证券承接。公司将尽快与天风证券及2016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天风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刘广福先生、丁晓文先生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刘广福先生、丁晓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对华泰联合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过程中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刘广福先生,现任天风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深圳投行部总经理,保荐代表人。刘广福先生执业情况如下:法兰泰克A股IPO的承销与保荐工作;复星医药A股非公开发行股票、星源材质可转债等再融资项目的承销与保荐工作;远东租赁可续期公司债券、远东租赁私募债、复星医药公司债券、复星集团私募债券、国药控股公司债券、上海医药公司债券等多个公司债的承销工作;圆通速递借壳大杨创世等财务顾问工作等。

  丁晓文先生,现任天风证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保荐代表人。丁晓文先生执业情况如下:中国石油、中国太保、中国核电、比亚迪、财通证券、兴业证券、东兴证券、西部矿业等A股IPO的保荐与承销工作;国电电力公开增发,春秋航空、三元股份、南京医药等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与承销工作;星源材质可转债的保荐与承销工作;国家电网、国铁集团、中国国电、中国国航、上海久事、河北建投、安徽投资、重庆高速、广西投资、北汽集团、富力地产、海航旅业等公司债券,及国家电网、东方资产、北京国资等美元债券的主承销工作;北京汽车H股IPO,首都机场两次H股配售及T3资产收购、中国电信CDMA资产及业务收购及黑石入股中国蓝星集团的财务顾问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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