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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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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尔佳 公告编号:2020-034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尔佳”)分别于 2020年3月17日、2020年4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了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1年,即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14日,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2020年4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5)、《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1)及相关公告。

  2020年4月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新增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一、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情况

  (一)2020年4月3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购买了渤海银行【S201066】号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0.3%或3.8%。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5月6日。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2)。

  2020年5月6日,公司赎回上述到期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50,000,000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71,780.85元。

  (二)2020年4月3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购买了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XJXCKJ30328。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2,000,000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5%或3.8%。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5月6日。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2)。

  2020年5月6日,公司赎回上述到期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42,000,000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44,295.89元。

  二、新增理财产品情况

  (一)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向渤海银行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渤海银行【S201381】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代码:S201381

  3、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风险:较低风险

  5、产品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6、产品起息日:2020年5月8日

  7、产品到期日:2020年6月9日

  8、产品期限:32天

  9、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0.3%或3.7%

  10、收益支付:本产品实际到期后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

  1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2、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在《产品说明书》期限内由于利率、汇率、商品等市场价格变化而导致的风险,在一定情况下甚至会影响本产品的发行、受理、交易和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本产品交易涉及场外衍生产品,所以客户不易在市场上获得本产品的公允价格及确定风险敞口。如果客户选择本产品是为了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本产品可能无法完全达到规避客户的风险敞口的目的,同时本产品无法跟踪客户风险敞口的任何变化,可能导致客户对冲不足或者过多对冲,或由于达成本产品交易导致的其它头寸暴露风险。

  (2)信用风险:由于本产品所交易的金融工具的交易对手或受托人等违约,不能如期支付产品收益,而可能影响产品收益的相关情形。

  (3)政策风险:本产品是以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为背景设计而成的。如遇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发行、受理、交易和偿还等工作的正常进行。

  (4)流动性风险:除《产品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本产品在存续期内客户不能(全部或者部分)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因此,在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5)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果本产品资金总额达不到《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产品规模或因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等其他因素,经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本产品不成立的风险。

  (6)信息传递风险:本产品存续期间银行不提供估值,不提供纸质账单。银行按照《交易协议书》有关约定,发布产品的信息公告。客户应及时、主动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可能由此影响客户的交易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银行。如客户未将变更的联系方式及时告知银行,则可能导致银行无法及时联系上客户,并可能由此影响客户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7)提前终止风险: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产品。如果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则本产品的实际期限可能短于预定期限。如果本产品提前终止,则收益将按照实际期限计算,客户将面临无法实现期初所预期的全部收益。

  (8)延期风险:如果本产品项下对应投资的金融工具出现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的情况,则本产品的期限将相应延长,客户将面临本产品本金和收益延期支付的风险。

  (9)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致使产品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该等损失可能包括收益的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客户选择购买本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交易协议书》的全部条款,确保充分了解本产品的具体情况以及完全理解该项交易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产品的资金交易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产品。

  1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渤海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非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1M )

  2、产品代码:98R17011

  3、产品类型:【非保本开放式】理财产品

  4、产品风险:较低风险

  5、产品金额:人民币4,500万元

  6、产品起息日:2020年5月8日

  7、产品到期日:2020年6月8日

  8、产品期限:31天

  9、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70%

  10、收益支付:当客户持有本理财产品一个投资周期期满后,自动赎回退出本理财产品运作,兴业银行于投资周期终止日,将客户本金和收益(如有)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1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2、风险提示:

  (1)信用风险:理财产品投资运作过程中,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投资于相关金融工具或资产,如果相关投资的债务人、交易对手等发生违约,信用状况恶化等,客户将面临投资的本金和收益损失的风险。

  (2)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并导致本理财产品所投资产的收益大幅下跌,则可能造成客户本金及收益遭受损失;如果物价指数上升,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低于通货膨胀率,造成客户投资理财产品获得的实际收益为负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计划在投资周期内封闭运作,投资者不能提取资金,带来流动性风险。在产品投资周期内如果客户有流动性需求,客户不能够使用理财产品的资金,也因此丧失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或资本市场产品的机会。理财产品配置的组合资产平均余期晚于本理财产品到期日时,理财产品到期后,组合中的未到期资产将按市场公允价值变现,实现对本期理财产品的本息兑付。

  (4)法律与政策风险:国家监管政策、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将会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设立、投资及管理等的正常运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发生损失。

  (5)延期支付风险:指因市场内部和外部的原因导致理财基础资产不能及时变现而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兑付,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从而导致本理财产品部分本金及收益的延期支付。

  (6)早偿风险: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影响产品正常运作时、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资产等不能成立或者提前终止、或者司法机关要求、或发生其他兴业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等情况,兴业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客户可能无法实现全部理财收益,并将面临再投资机会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兴业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与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登陆兴业银行网站(www.cib.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如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但未及时告知兴业银行的,致使在需要联系客户时无法及时联系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因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致使理财产品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9)管理人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或理财投资资产相关服务机构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或者上述主体处理事务不当等,可能导致客户收益遭受损失。

  1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上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持续关注上述理财产品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情况的说明

  (一)已到期赎回理财产品

  ■

  (二)未到期理财产品

  ■

  四、备查文件

  1、到期理财产品银行回单;

  2、新购买理财产品协议及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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