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19年6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90)。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实际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使用情况良好。
2020年5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