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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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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2020-033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暂停上市起始日:2020年5月15日

  ●风险提示: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A股

  2、股票简称:*ST信威

  3、股票证券代码:600485

  4、暂停上市起始日:2020年5月15日。

  二、股票暂停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2018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2019年度再次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3条和第14.1.7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20年5月15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恢复股票上市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主动采取相关措施,争取早日恢复股票上市,主要措施如下:

  (一)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原有具备优势的业务,保证其能为公司业绩提供相对稳定的保障;

  (二)公司将尽快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并借助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实现公司整体战略产业升级,并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抗风险能力。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取得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的批准,公司2019年度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尚未消除,交易对象及标的资产股份被冻结,上述事项使得本次重组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规定,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若暂停上市情形未能消除,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第14.1.1条的第(一)项至第(四)项的标准,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

  2、在暂停上市期间,若公司触及重大违法暂停上市情形,公司只有分别满足财务指标、审计意见类型和重大违法三种情形下的申请恢复上市条件,方可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否则,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一)联系人:王铮

  (二)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7号楼

  (三)咨询电话:010-62802618

  (四)传真:010-62802688

  (五)电子信箱:investor@xinwei.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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