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5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0-077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债券简称:19金科01     债券代码:112866

  债券简称:19金科03     债券代码:112924

  债券简称:20金科01     债券代码:149037

  债券简称:20金科02     债券代码:149038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司已于2020年4月29日发布《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72号)。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周四)下午16点,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6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1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所属金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境外上市符合〈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所属金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到境外上市的方案》;

  3、审议《关于公司所持金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申请全流通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承诺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说明与前景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金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境外上市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金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就议案7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程源伟作为征集人,将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该议案的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刊登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0-073号)。该议案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中,除议案8以外的其余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8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7楼,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石诚、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五月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0-078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债券简称:19金科01     债券代码:112866

  债券简称:19金科03     债券代码:112924

  债券简称:20金科01     债券代码:149037

  债券简称:20金科02     债券代码:149038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6日16时30分,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6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6日9:15至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蒋思海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45名,代表股份1,775,378,0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2486%。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名,代表股份1,555,572,24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1321%;通过网络投票股东27名,代表股份219,805,84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16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773,554,38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973%;反对:1,30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735%;弃权:51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大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773,554,38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973%;反对:1,30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735%;弃权:51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773,559,38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976%;反对:1,29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732%;弃权:51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41,705,080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710,748,89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6777%;反对:22,646,01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062%;弃权27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6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9,461,50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9.6023%;反对:  22,646,01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0.1503%;弃权:278,100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47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773,559,38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8976%;反对:1,29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732% ;弃权:51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73,825,88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126%;反对:1,2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723%;弃权:26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5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0,833,41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6189%;反对:1,284,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1426%;弃权:268,100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38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67,731,45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5693%;反对:3,293,43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855%;弃权:4,35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452% 。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4,738,98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1961%;反对:3,293,43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9305%;弃权:4,353,200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873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63,365,9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3234%;反对:11,733,99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6609%;弃权:27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5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63,365,9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3234%;反对:11,733,99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6609% ;弃权:27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5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373,52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9.3117%;反对:11,733,993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4408%;弃权:278,100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47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卓律师、任仪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五月六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