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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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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0-042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5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关联董事蒋建湘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3)。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0-043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5月6日,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云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为了解决霍尼韦尔博云航空系统(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尼韦尔博云”)持续运营及研发所需资金,确保国家C919大飞机重大专项的顺利实施,以及根据公司与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简称“霍尼韦尔中国”)于2012年签署的合资合同约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882万美元对霍尼韦尔博云进行增资。

  一、对外增资概述

  霍尼韦尔博云为公司持股49%的重要参股子公司,霍尼韦尔博云系C919大飞机的关键零部件配套供应商之一,其主要为C919大飞机配套研制生产机轮及刹车系统,鉴于:

  1、根据霍尼韦尔中国与公司于2012年签署的合资协议约定,霍尼韦尔博云的总投资额为1.75亿美元,注册资金8000万美元,此外,霍尼韦尔博云在成立两周年之前还额外需要1800万美元用于业务经营(霍尼韦尔博云成立于2012年10月),该1800万美元的资金来源方式有:1)股东按持股比例增资;2)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股东贷款;3)霍尼韦尔博云对外借款,由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由于霍尼韦尔博云目前的财务状况,其难以获得第三方贷款且不具备到期还款能力,以股东增资的方式向霍尼韦尔博云提供该1800万美元资金较为可行;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霍尼韦尔博云总资产28692.07万元,净资产5198.85万元,为了解决霍尼韦尔博云持续运营及研发所需资金,确保国家C919大飞机重大专项的顺利实施;

  因此,公司拟与合资方霍尼韦尔中国共同对参股公司霍尼韦尔博云进行同比例增资,双方增资金额合计1800万美元,本次公司方的增资金额为882万美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不变。具体增资金额及内容如下:

  增资前:

  ■

  增资后:

  ■

  公司现任董事蒋建湘先生任霍尼韦尔博云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按照目前汇率计算本次增资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霍尼韦尔博云航空系统(湖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055814597X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1888号

  法定代表人:冯志荣

  注册资本: 800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碳刹车、机轮及其相关结构件和控制系统并提供该等碳刹车、机轮及其相关结构件和控制系统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增资方式:美元现金增资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霍尼韦尔中国与公司于2012年签署的合资合同约定,霍尼韦尔博云在成立两周年之前还额外需要1800万美元用于业务经营(霍尼韦尔博云成立于2012年10月),且该1800万美元需由股东支持解决,本次增资系合资各方继续履行合资合同的约定;

  2、霍尼韦尔博云系C919大飞机的关键零部件配套供应商之一,为C919大飞机配套研制生产机轮及刹车系统,当前C919大飞机正处于试飞取证的关键阶段,前期霍尼韦尔博云为研制生产C919大飞机机轮及刹车系统已投入大量资金,公司及合资方首期注入的8000万美元注册资金预计在2020年将会使用完毕,公司及合资方霍尼韦尔中国本次拟对霍尼韦尔博云共同注资1800万美元,将能解决霍尼韦尔博云近两年内持续运营及研发所需资金,从而确保C919大飞机试飞及首批交付用户的顺利实施,同时也将使得霍尼韦尔博云在民用大飞机机轮刹车系统及碳盘的研制生产方面积累丰富的经验,从而为霍尼韦尔博云及博云新材在争取国家民用大飞机其他机型的研制生产及市场开拓方面奠定坚实的基础。

  3、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关于本次增资的经济效益情况分析如下:

  根据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商飞”)、霍尼韦尔国际公司(以下简称“霍尼韦尔国际”)、霍尼韦尔中国及霍尼韦尔博云等相关方所签署的协议,当前霍尼韦尔国际为中国商飞C919飞机机轮及刹车系统的一级供应商(在霍尼韦尔博云成为一级供应商之前),霍尼韦尔博云研制生产的机轮及刹车系统(含碳盘)先提供给霍尼韦尔国际,再由霍尼韦尔国际销售给中国商飞,售后服务所需碳盘也将由霍尼韦尔博云提供给霍尼韦尔国际,再由霍尼韦尔国际销售给相关航空公司。由于相关方在2012年及之后签署协议时,未考虑到通货膨胀、材料及人工成本上涨等的影响,根据当时签署的关于长期供货价格相关约定,霍尼韦尔博云向霍尼韦尔国际销售的机轮刹车系统、碳盘等产品的价格目前并预计未来不能覆盖霍尼韦尔博云的生产成本,因此如果不调整原协议中关于销售价格方面的约定,霍尼韦尔博云的碳盘及机轮刹车系统业务将难以实现盈利,鉴于此,霍尼韦尔国际、博云新材及霍尼韦尔博云三方目前正在就调整霍尼韦尔博云向霍尼韦尔国际提供碳盘、机轮刹车系统等产品的供货价格进行积极协商,后续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参股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对参股公司进行增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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