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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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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信立泰(苏州)药业有限公司
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0-032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信立泰(苏州)药业有限公司

  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信立泰(苏州)药业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拟以自筹资金人民币241,310,332元,分阶段受让信立泰(苏州)药业有限公司(下称“苏州信立泰”)少数股东持有的15.73%股权。受让前,公司持有苏州信立泰84.27%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苏州信立泰100%股权。

  (详见2020年4月11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受让信立泰(苏州)药业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近日,苏州信立泰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变更《营业执照》。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苏州信立泰100%股份,苏州信立泰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信立泰(苏州)药业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56290997XU

  4、住所:太仓市沙溪镇梦溪路1号

  5、法定代表人:赵斌

  6、注册资本:21243.044629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0年09月20日

  8、营业期限:2010年09月20日至2040年09月19日

  9、经营范围:基因工程药物的生产、销售;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的研发及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0-033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10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18日登载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015,65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34%,最高成交价为2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9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507.1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及资金来源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的内容。

  2、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均未超过《回购报告书》规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22元/股(含),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未超过《回购报告书》规定的资金总额上限。

  3、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a) 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b)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c)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1月12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6,737,345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184,336股)。

  (3)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a) 开盘集合竞价;

  b) 收盘前半小时内;

  c)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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