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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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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0-029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彭祖大道1号大千天鹅湾酒店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栾剑洪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邹杰先生出席会议;部分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申请授信、贷款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年度薪酬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5、11、12、13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3、议案 8、11、12、13 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王正安。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阚赢、杨学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0-030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即2019年10月14日至2020年4月1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0年4月20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内,除下列核查对象外,本激励计划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

  经核查:以上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其知悉内幕信息之前,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未从任何其他方式获得相关事项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所有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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