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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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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0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8日。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县工业园区A区兴园三路99号公司3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2020年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独立董事冯俭、李双海、王砾、罗珉、江涛向股东大会述职。

  第(八)、(九)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第(九)项议案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第(九)、(十)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

  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    公告编号:2020-02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30日  9:30-11:30, 13:00-15:00;

  3、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杨;

  2、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3、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0

  2、投票简称:“新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7日  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人/单位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目前,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签署关于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系统的销售合同,也未形成任何收入。

  2、公司已向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资”)函询。根据新筑投资出具的《复函》,截至2020年4月28日,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津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津新联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694,259股,持股比例10.86%。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未来6个月内提出减持计划,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50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为2.38%)。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若收到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告知的具体减持计划,也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49号),现对关注函中有关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2020年4月17日至4月23日,公司股票连续涨停,并分别于4月20日和4月23日达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公司于4月20日晚间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公司2018年从德国马克斯·博格公司引进的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系统全套主要核心技术目前处于消化吸收阶段,作为技术消化吸收及商业运营展示重要载体的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综合试验线一期线路工程已基本建成,后续车辆、线路调试等相关工作正在筹备中。

  一、请公司补充说明:(一)上述试验线截至目前前期投入情况,后续投入计划,车辆、线路调试的进展情况,公司是否已完全掌握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系统全套主要核心技术。(二)结合上述分析和竞争对手分析,补充说明上述试验线预计达到商业化投入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

  (一)试验线截至目前前期投入情况,后续投入计划,车辆、线路调试的进展情况,公司是否已完全掌握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系统全套主要核心技术。

  1、试验线截至目前前期投入情况,后续投入计划

  单位:万元

  ■

  2、截至目前,工程样车已在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综合试验线一期工程首开段完成了线路的检验与调试,实现了调试运行。试验线一期剩余线路工程已基本建成,后续车辆、线路调试等相关工作尚需与德方人员共同协作方能完成。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相关工作预计将推迟到6月份进行,但德方人员是否能按计划到达公司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故车辆、线路调试等相关工作的完成时间同样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确保计划如期推进,公司一直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协调相关事宜。总体上,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系统全套主要核心技术消化吸收工作推进顺利。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关于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系统的销售合同,也未形成任何收入。

  (二)结合上述分析和竞争对手分析,补充说明上述试验线预计达到商业化投入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

  我国在磁悬浮交通领域的科研虽然已历时二十余年,但投入到商业化运营的中低速磁悬浮线路仅有2条,其中,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牵头研发并建设了长沙南站至黄花机场磁悬浮快线,北京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牵头研发并建设了北京磁悬浮S1线。轮轨系统仍然当前轨道交通制式的主导者。

  1、竞争优势

  相较于传统轮轨系统,磁悬浮系统的爬坡能力强、转弯半径小,修建时受地形影响较小,能够减少工程量;磁悬浮系统的运行噪音小,可以深入繁华市区,避开重要的建构筑物,减少工程拆迁量和地下建设里程。因此,在特定地理形态和运输条件下,中低速磁悬浮系统的建设成本较传统中运量轮轨系统具有竞争优势。此外,由于磁悬浮系统采用非接触式支撑运行,车辆与轨道不产生摩擦,将较大幅度减少传统轮轨系统因车轮磨损而带来的车辆、轨道维修成本,具有一定的运营、维保成本优势。中低速磁悬浮在城市轨道交通及市域快轨应用领域具有较好的市场应用空间及前景。

  2、竞争劣势

  传统轮轨系统在技术和应用方面较为成熟,国内大多数轨道交通线路均采用了轮轨系统。目前,国内仅有长沙南站至黄花机场磁悬浮快线和北京磁悬浮S1线两条中低速磁悬浮商业运营线路,缺乏更多的应用案例。为此,公司需要完成车辆、线路调试,达到预期效果后,让潜在客户直观体验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系统的性能优势,以促进市场推广及项目落地。

  3、商业化应用目前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引进的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系统是德国马克斯·博格公司历经10年的研发、试验、验证和优化打造而成,该系统安全可靠成熟。目前,公司已经制定并推进符合中国国情的产业化和国产化计划,关键核心部件磁浮梁、道岔系统、车辆、控制系统启动了产业化和国产化工作,并同步进行市场拓展。结合试验线建设、车辆和线路调试、核心技术消化吸收、市场推广进展,公司认为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系统商业化应用目前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公司已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

  公司在2020年4月21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补充公告》(2020-035),以及4月24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0-037)中提示了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并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认为已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

  二、公司是否已向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书面函询,说明其是否计划对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并将其书面回复资料报送我部。

  公司已向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书面函询。根据四川发展出具的《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筑股份股价异动相关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4月28日,四川发展不存在对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也未收到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相关事项的通知。

  三、请公司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公司近期没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四、请自查并说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六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 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同时,请说明未来六个月,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否有减持计划,如有,请说明具体内容。

  (一)自查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六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等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说明》。

  (二)减持计划

  1、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说明》,未来六个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份减持计划。

  2、公司已向四川发展函询。根据四川发展出具的《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筑股份股价异动相关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4月28日,四川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公司已向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筑投资函询。根据新筑投资出具的《复函》,截至2020年4月28日,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津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津新联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694,259股,持股比例10.86%。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未来6个月内提出减持计划,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50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为2.38%)。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若收到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告知的具体减持计划,也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请说明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事项。

  公司主营业务为城市轨道交通业务、桥梁功能部件及超级电容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经自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说明》;

  (二)四川发展出具的《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筑股份股价异动相关情况说明》;

  (三)新筑投资出具的《复函》。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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