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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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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成都金时众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周丽霞女士、李杰先生、汪丽女士、陈茂愈先生、丁胜先生、张国永先生、孟毅先生以及温思凯先生出具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通过成都金时众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2,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2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计划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及本次减持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 减持股东名称:成都金时众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 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3.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4. 拟减持股份情况:

  ■

  5.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 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减持期间如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7.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周丽霞女士、李杰先生、汪丽女士、陈茂愈先生、丁胜先生、张国永先生、孟毅先生以及温思凯先生一直严格遵守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周丽霞女士、李杰先生、汪丽女士、陈茂愈先生、丁胜先生、张国永先生、孟毅先生以及温思凯先生签署成都金时众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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