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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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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志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少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世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1

  单位:股

  ■

  ■

  ■

  ■

  注1:报告期末,公司A股股东户数为 145,482户,H股登记股东户数为244户。

  注2: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款项融资减少33.69%,主要是受期初票据到期承兑收回所致。

  (2)预付款项增长45.93%,主要是按合同约定预付材料及劳务款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增长481.79%,主要是上年预付固定资产购置款本期取得发票后转在建工程及本年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56.71%,主要是上年预付固定资产购置款本期取得发票后转在建工程所致。

  (5)应交税费减少37.33%,主要是本期缴纳年初税费所致。

  (6)营业收入减少34.69%,主要是受疫情影响销售业务量下降所致。

  (7)财务费用减少592.01%,主要是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8)信用减值损失减少130.43%,主要是部分长账龄应收账款收回所致。

  (9)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净流出11.46亿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出11.07亿元,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本期收到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0)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净流出25.60亿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出20.66亿元,主要是本期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1)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净流入3.30亿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入24.09亿元,主要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各终端市场一季度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020年1-3月,累计新签合同总额67.9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2%。铁路领域新签合同额35.6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5%;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新签合同额17.0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1%;海外业务领域新签合同额0.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1.5%;工程总承包及其他业务领域新签合同额14.7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9%。

  在铁路控制系统领域,先后中标郑济高铁郑濮段、中兰铁路项目,继续保持市场领先地位;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系统领域市场竞争形势激烈的情况下,公司CBTC系统先后中标新建杭州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项目、武汉地铁16号线(汉南线)工程信号系统采购项目及上海市轨道交通2号线信号新增CBTC工程项目。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88009             证券简称:中国通号            公告编号:2020-017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302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拥有充足的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

  3.业务规模: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人民币389,256.3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7,094.16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收费总额人民币33,404.48万元,资产均值人民币5,669.00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章晓亮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0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20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高科技、制造业、建筑及房地产、医疗医药及消费品等行业的上市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质量控制复核人:合伙人赵宁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拥有20年以上的审计工作经验,曾为多个行业客户提供专业服务,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服务多年,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0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0年度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的资质。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聘请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的资质,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根据实际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审计费用。

  3.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4.本次聘请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9            证券简称:中国通号            公告编号:2020-018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4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宁先生负责主持,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

  1.《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聘请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88009                                                 公司简称:中国通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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