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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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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凯文教育                          公告编号:2020-026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广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裴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裴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56,078,557.71元,增长100.00%,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2.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61,251,806.32元,下降31.47%,主要系本期支付工程款所致。

  3.报告期末,公司预收款项较年初减少74,470,029.14元,下降33.49%,主要系预收学杂费结转收入所致。

  4.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8,080,000.00元,下降50.00%,主要系本期按还款计划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二)利润表

  1.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较上期减少1,673,691.70元,下降53.84%,主要系上期出售部分不动产导致本期房产税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较上期增加623,639.39元,增长40.74%,主要系本期广宣费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较上期增加915,039.40元,增长100.00%,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贴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107,206.38元,下降100.00%,主要系上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减少1,379,362.93元,下降58.97%,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押金保证金减少所致。

  2.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期减少4,568,453.18元,下降77.99%,主要系上期预缴企业所得税所致。

  3. 报告期内,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减少8,00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系上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4.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减少85,764.38元,下降100.00%,主要系上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5.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16,391,722.60元,增长67.66%,主要系本期支付工程结算款较上期增加所致。

  6.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减少7,00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系上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7.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加306,000,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系本期取得银行长期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已于2019年8月30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并于2019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2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9,713,397股新股。

  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相关规定。

  根据上述修订的规则及依照新规定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需要,公司于2020年3月2日、2020年3月1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定价原则与发行价格、限售期等内容及条款进行相应调整。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广宇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凯文教育            公告编号:2020-024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7日以传真、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下午15: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徐广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暨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暨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凯文教育            公告编号:2020-025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7日以传真、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下午15: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惠文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充分审核,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法人治理、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风险,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暨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暨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凯文教育    公告编号:2020-027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暨变更

  会计政策的公告

  ■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暨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政策性变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是合理的,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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