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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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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代码:603659                                                公司简称:璞泰来

  债券代码:143119                                                债券简称:PR 璞泰01

  债券代码:143514                                                债券简称:PR 璞泰02

  可转债代码:113562                                              可转债简称:璞泰转债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梁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钟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韦富桂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054

  债券代码:113562                 债券简称:璞泰转债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璞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

  提示性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修正前转股价格:83.18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82.73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0年5月12日

  根据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拟向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5月11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含税)。

  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8.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璞泰转债,债券代码:113562),根据公司2019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4月2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决议和2019年12月30日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根据上述规定,因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璞泰转债”的转股价格自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时确定的除息日起,由原来的83.18元/股调整为82.7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5月12日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059

  转债代码:113562        转债简称:璞泰转债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4月29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23号《关于核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702,9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53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总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053,008,937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以及发行手续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999,186,299.94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0月30日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17年10月30日出具中汇会验【2017】4956号验资报告。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18号文《关于核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700,000张,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照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7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人民币4,5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966,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捌亿陆仟肆佰伍拾叁万肆仟元整(864,534,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月8日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20年1月8日出具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53494_B01号验资报告。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及相关采购情况,由项目工程等相关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明确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方式,并由项目工程、采购、基建等相关部门提交付款申请单,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2、按照合同需支付募投项目并可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时,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相应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明细表,同时抄送保荐代表人进行备案。

  3、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后,财务部门按募集资金支付金额准备相关材料,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4、非背书转让支付的票据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不再动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任何资金。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核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如发现存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与置换等不规范现象,公司应积极更正。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能够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05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

  公      告

  ■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9年4月2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与承销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需履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招商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与承销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中信建投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招商证券承继。招商证券已指派韩汾泉先生、吕映霞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中信建投证券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韩汾泉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并购部总经理、内核委员。韩汾泉先生曾先后主持或参与多个IPO、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项目,如盛通股份IPO、韩建河山IPO、大唐发电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平高电气非公开发行、南京化纤非公开发行,以及郑煤机系列并购、创新股份发行股份收购恩捷股份、好想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具有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

  吕映霞女士:保荐代表人,现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并购部副总经理、内核委员。吕映霞女士曾主持或参与了郑州银行IPO、郑州银行非公开发行、农业银行全球IPO、西部证券IPO、湘鄂情IPO、梅泰诺创业板IPO项目、航天动力配股等多个融资项目;郑煤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郑煤机重大资产购买、长亮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西南证券吸收合并国都证券等并购重组项目,具有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057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韩钟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IPO及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已就该事项出具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议案》

  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卓高”)增资6,000万元,本次增资后宁德卓高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7,000万元增加至13,000万元。

  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关村嘉拓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嘉拓”)增资10,000万元,本次增资后中关村嘉拓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至2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 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058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芳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IPO及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董事会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报备文件

  1、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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