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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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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0-05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单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建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与利润有关的指标大幅降低的原因主要有,一方面,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及行业上、下游单位复工复产延缓,销售订单萎缩,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营业务毛利减少1,115万元;另一方面,因违规向原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影响,对承担的担保负债计提利息748万元;

  2、与资产有关的指标大幅降低的原因主要是因为2019年末计提减值准备导致资产总额及净资产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3月10日,公司收到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信托”)发来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0)沪01执97号之二】,裁定升达集团持有的升达林业(证券代码002259)184,438,823股作价人民币394,699,081.22元、江昌政持有的升达林业(证券代码002259)28,676,702股作价人民币61,368,142.28元,交付申请执行人华宝信托抵偿债务总计人民币 456,067,223.5元。升达集团持有的升达林业(证券代码002259)184,438,823股的所有权、江昌政持有的升达林业(证券代码002259)28,676,702股的所有权自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华宝信托时起转移。现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华宝信托(代表其作为受托人管理的“华宝宝升宏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审议批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和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各49%股权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现已经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在报告披露日前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已完成交割,即榆林金源、米脂绿源、金源物流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单洋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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