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6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业绩驱动等因素

  2016年底,公司向原控股股东升达集团整体出售家居业务后,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清洁能源”。

  公司自2013年切入清洁能源行业以来,通过并购、自建等方式布局清洁能源业务板块,现已拥有多家涉及LNG业务的子公司。其主要经营业务为液化天然气的生产和销售、城镇燃气、加气站等。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为:从上游天然气生产和销售企业购买气源后,通过LNG工厂加工销售,或通过自身城镇燃气管网系统以及CNG/LNG加气站,销售给居民、商业、工业等终端用户;同时,公司为城镇燃气新用户提供燃气安装服务。

  公司目前的业绩主要来源于液化天然气销售业务。公司利润的增长主要取决于天然气供应能力、气源成本、LNG价格管控、行业政策和公司管理成本控制等多方面因素。2019年,中国天然气重卡保有量提升,工商业以及城镇燃气的需求亦有所增加,营业收入有所增加。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等。

  天然气是一种优质、高效、清洁的低碳能源,为化解环境约束、改善大气质量、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十三五”以来国家制定大量鼓励天然气利用的支持政策,打破机制制约和结构性矛盾,大力推动天然气行业的发展,提高天然气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构建现在天然气产业体系。以期显著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和细颗粒物(PM2.5)等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质量,对于优化我国能源结构、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环境保护政策趋严,我国LNG产业处于蓬勃发展阶段,特别是LNG汽车、LNG 船舶等应用终端需求呈爆发式增长。

  公司业务主要围绕LNG中游产业链分布:天然气液化处理,LNG加气站销售,以及城镇燃气管网运营等。目前两家天然气两家液化工厂具有一定的区域竞争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本公司已执行上述准则。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是升达林业十分艰难的一年,受债务相继违约影响,财务费用居高不下,经营资金严重缺乏。同时,报告期内国际能源市场供给结构性调整,天然气价格持续下滑,主营业务LNG产量略有增长,但销售毛利下降,公司的生产经营基本正常,但始终陷于因原大股东违规占用等因素导致的债务困境之中。

  尽管如此,公司广大员工还是同心同德,协同工作,为努力维持企业的稳定,保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10,013.30万元。

  公司天然气核心业务的终端客户主要为天然气重卡,通过销售天然气给中间经销商或LNG加气站,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天然气重卡。近年来,天然气重卡特别是液化天然气重卡由于经济性显著、技术成熟度提升,随着重卡销售量稳定增长而增长。天然气重卡行业2019年共计全年销售达10.4万辆、同比增长54%(第一商用汽车网www.cvworld.cn数据),创行业新高。随着天然气重卡保有量的增加,LNG加气站密度也逐渐提升,特别是内蒙古、陕西、山西、山东、河北的公司销售半径辐射区域等。另外,沿海地区LNG接收站陆续开建、投产,不断侵占华北市场份额。总之,市场在规模扩大的同时,竞争也日益激烈。此外公司城镇燃气业务方兴未艾。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0,628.19万元,同比上升15.21%;营业利润为-125,683.38万元,同比下降560.82%;利润总额为-126,266.57万元,同比下降560.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709.74万元,同比下降600.12%;基本每股收益为-1.6577元,同比下降599.43%,主要原因是:

  1、营业收入增长原因:本报告期上游天然气供应商供气较上期有所增加,公司两个LNG工厂产能利用率同比增加,产量上升导致销售收入有一定的上升。

  2、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母净资产、每股净资产等大幅下降的原因:因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占用本公司的资金尚未归还,公司通过对升达集团资产和负债进行调查和了解,发现升达集团已被申请破产重整,法院已受理,公司聘请律师对升达集团偿债可能性进行分析后,判断升达集团清偿资金占用的可能性极低,本期对升达集团的资金占用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①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本公司已执行上述准则。

  2019年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列示如下:

  ■

  ②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19年6月10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19年6月17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本公司已执行上述准则。

  ③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并对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列报,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发生的变动

  2019年4月15日,公司与自然人庄治平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将胜大天然气公司承包给庄治平,每年收取150万元固定收益,公司不参与、不干涉胜大天然气公司的经营管理,无法通过权力影响可变回报,公司对胜大天然气公司已不具有控制,本期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胜大天然气公司2019年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单洋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0-049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仍为*ST升达,证券代码仍为002259;

  2、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A股;

  2、公司股票简称仍为 *ST升达;

  3、证券代码仍为002259;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因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林业”或“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自2019年5月6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四川华信于2020年4月28日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0)第0026号),公司因审计意见类型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为负值,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的规定,“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自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2020年以扭亏为盈为首要目标,同时通过一系列措施改善公司流动性及增强可持续经营能力,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2、主要措施:

  (1)继续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债权人沟通,争取债务和解。

  (2)针对原控股股东升达集团违规占用资金以及针对陕西绿源应收账款,采取包括协商、法律诉讼等措施,力争收回。

  (3)推进非主营业务低效资产的剥离,进一步精简机构和人员,降低成本及费用。

  (4)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改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加强内部控制各项管控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5)抓住市场机遇,重塑主营业务商业模式,实现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四、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如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自2020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暂停上市。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0-053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决定将上述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并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019年度,该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如期出具了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20年度经常性审计费用75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3、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4、历史沿革: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泸州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6月,1996年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1月改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1月转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自1996年取得证券、期货审计资格以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一直为证券市场及财务领域提供服务。

  5、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51010003);《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编号:5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证书编号:0418500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等。

  6、投资者保护能力: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0.8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2、合伙人数量:43人

  3、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265人,比上年258人增加7人, 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6人。

  4、从业人员总数:560人。

  5、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兰,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广明,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廖群,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目前在事务所承担质量控制及复核工作,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业务信息

  四川华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14,956.85万元,净资产金额为1,030.00万元。

  2019年度四川华信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1家,收费总额0.30亿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于制造业(23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家)、建筑业(1家)、金融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平均资产额118.31亿元。

  本期审计费用为:柒拾伍万元整,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柒拾伍万元。定价原则为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财务审计费用较上一期无变化。

  (四)执业信息及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行政监管措施3次。

  (1)2019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2019】7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四川证监局对本所及注册会计师唐方模、谢海林、何寿福执行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2017年年报审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2)2019年12月23日,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2019】49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四川证监局对本所及注册会计师张兰、邱燕执行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3)2019年12月23日,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2019】52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四川证监局对本所及注册会计师秦茂、刘力执行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独立性要要求。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19年度聘请了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该所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在2019年公司的审计工作过程中认真负责,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合法、依据充分。建议继续聘任其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因此,同意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3、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0-052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金供给转赠股本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47,097,447.41元。2019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313,104,024.06元,截止2019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265,523,797.13元。

  公司拟2019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表示同意。

  根据相关规定本预案将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川华信专(2020)第0302号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川华信专(2020)第0302号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林业)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升达林业2019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应被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升达林业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升达林业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升达林业上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升达林业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我们提醒本鉴证报告使用者关注以下事项:

  如后附的《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五”所述,升达林业募集资金使用存在以下问题:

  1、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户被扣划28,845.63万元,造成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其中:募集资金专户被扣划6,403.31万元、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份额被扣划22,442.32万元。

  2、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份额已被司法扣划完毕。

  3、本公司募集资金承诺全部用于“彭山县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基于市场环境变化、LNG行业状况等因素,公司的募投项目一直处于停止状态。

  本鉴证报告仅供升达林业2019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应被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38号)《关于核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通过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族证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9,008,267股,每股发行价为6.99元/股,募集资金合计761,967,786.33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6,636,353.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331,433.0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16日到位,并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川华信验(2016)2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募投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眉山市彭山中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彭山中海)为投资主体。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于“彭山县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地点、实施内容不发生变更。

  2016年6月3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本公司、民族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彭山县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于2018年6月12日自行扣划10,029.24万元用于抵偿公司对其债务,违反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

  (三)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018年6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广发银行共计22,000.00万元的“‘名利双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合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持有期间累计产生投资收益442.32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违规对原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提供担保,升达集团及原实际控制人违规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因升达集团及原实际控制人到期不能偿还相关债务,公司被迫代为清偿债务,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上的资金以及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份额被债权人直接扣划或者通过法院强行扣划,造成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被扣划60,547.64万元,其中2019年度违规使用募集资金28,845.63万元。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户被扣划28,845.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1:2017年7月5日,升达集团违规以公司名义与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耀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资金使用合同》,借款本金2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7月10日至2018年5月31日。因未按时偿付本金和利息,公司被债权人起诉。2019年1月24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划扣募集资金账户26,562,500.00元用于偿还借款本息。

  注2:2017年12月15日,升达集团于与杨陈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4亿元,公司为该笔借款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因升达集团未按时偿付本息,公司被债权人起诉,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2019年2月3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扣划本公司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份额120,000,000.00元,并于2019年7月5日再次扣划理财产品份额1,453,473.96元。

  注3:2016年9月,公司与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实际借款金额为2,871.61万元,公司于2016年12月将林业资产整体转让给升达集团,上述负债由升达集团承担。2018年7月27日,因升达集团未按期支付租金,公司被债权人起诉,要求公司支付相关租金及迟延利息。2019年2月26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扣划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28,716,058.00元。

  注4:公司的原分公司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温江人造板分公司欠付唐常彬材料款,公司被其起诉。2019年5月23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划扣公司募集资金账户83,906.00元用于支付该笔货款。

  注5:公司的原分公司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温江人造板分公司欠付唐兴岭材料款,公司被其起诉。2019年5月23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划扣公司募集资金账户118,259.00元用于支付该笔货款。

  注6:2018年3月6日,公司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借款本金9,5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18年3月9日至2019年3月9日止,年利息8.35%,公司未按时偿付本息而被债权人起诉。根据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编号为(2019)川18执72号《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雅安市中院于2019年7月5日和2019年7月8日分别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划扣将40,307,019.19元、62,662,684.93元用于偿还借款本息。

  注7:2017年6月9日,控股子公司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与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国投保理业务合同》,借款本金1亿元,公司对该笔借款进行担保。2018年6月25日,榆林金源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公司被起诉要求承担担保责任。2018年11月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划扣公司募集资金账户6,166,746.19元,并于2019年8月12日再次划扣8,552,395.50元用于偿付本息。

  (二) 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为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如“三、(一)”所述,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户被扣划28,845.63万元,造成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其中:募集资金专户被扣划6,403.31万元、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份额被扣划22,442.32万元。

  2、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份额已被司法扣划完毕。

  3、本公司募集资金承诺全部用于“彭山县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基于市场环境变化、LNG行业状况等因素,公司的募投项目一直处于停止状态。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0-047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8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现场实际参加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单洋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50)。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的意见。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的意见。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的意见。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的意见。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4)。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51)。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0-054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于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红坊路8号江南文化创意园8号楼二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2、《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上议案中议案1、议案2和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上若有股东需要发言,请于2020年5月19日下午5点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尚西一路127号新中泰国际大厦3306

  联 系 人:胡秀梅

  邮    编:610016

  电子邮箱:sdlyhxm@sina.com

  联系电话:028-86619110

  传    真:028-86007456

  2、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疫情期间,各位股东出行多有不便,鼓励尽量网上参与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9

  2、投票简称:升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分为累积投票议案和非累积投票议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

  说明:1、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2、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注:此"授权委托书"的剪报或复印件形式均有效。授权委托书必须在登记时间内送达至登记地点。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0-048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3人,实际参加表决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真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50)。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以及出现的问题,关于2018年度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问题和关于子公司少数股东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问题,公司管理层已完成整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意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所作出的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情况,同意董事会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作的说明;监事会将持续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公司存在的各种问题,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的,符合监管要求,本专项审计说明客观、准确,没有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专项说明符合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的意见;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合规性,切实管好、用好募集资金,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51)。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0-049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