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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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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487     公司简称:亨通光电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尹纪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1.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号)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公开发行了1,73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3,300.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53号文同意,公司17.3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4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亨通转债”,债券代码“11005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亨通转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19年9月2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转股期间为2019年9月26日至2025年3月18日,转股代码“190056”,初始转股价格为21.79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15.66元/股。

  2.报告期转股变动情况

  “亨通转债”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转股的金额为2211.60万元,因转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410,394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7%。截至2020年3月31日,累计已有2,226.10万元“亨通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1,418,231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7%。

  截至2020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171,073.90万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8.7%。

  二、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宜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为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华为海洋网络(香港)有限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9年6月3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071号。

  2019年6月17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9年6月18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6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019年7月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957)(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089号。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对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分析和研究,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的补充、核实和完善,2019年7月9日,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093号。

  2019年7月18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094号。

  2019年7月31日,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积极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对《问询函》相关内容作出回复说明,并根据《问询函》的回复对《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定和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等相关公告。

  2019年8月20日、2019年9月19日、2019年10月18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099号、2019-108号、2019-112号。

  2019年10月29日,公司与华为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披露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125号。

  2019年12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68次工作会议,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134号、2019-135号。

  2020年1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华为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3 号),核准公司向华为投资发行47,641,288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20-002号。

  2020年1月19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商务厅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3200202000036号)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20-006号。

  2020年2月14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苏发改外资发【2020】95号)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20-010号。

  2020年2月21日,公司向华为投资支付了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根据华为海洋股东登记册及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于2020年3月6日华为投资已将华为海洋51%股权转让给亨通光电,公司自2020年3月6日起成为华为海洋的股东,持有153,000,000股普通股,占已发行股份的51%。

  2020年3月12日,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新增股份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

  2019年4月9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026号、2019-027号。

  201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067号。

  2020年3月2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20-024号、2020-025号。

  202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20-031号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尚需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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