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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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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54,708,938.3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公司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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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专注于在通信网络和能源互联两大领域为客户创造价值,提供行业领先的产品与解决方案,公司具备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系统集成与运营服务”一体化的综合能力,并通过全球化产业与营销网络布局,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通信网络和能源互联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2019年,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如下:

  (一)通信网络业务

  2019年,随着我国光纤宽带接入网和4G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基本完成,运营商建设重心逐步转向 5G及光纤网络升级,光纤光缆市场面临短期价格同比下滑。但从行业发展来看,通信产业未来仍然维持长期增长趋势,121个国家/地区的356家运营商正在投资5G移动或5G FWA/家庭宽带网络,已有46张5G网络在22个国家和地区商用,有23张5G FWA网络在16个国家和地区商用。在国内工信部发布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等,均有力地促进了5G规模化建设的进程。

  公司聚焦新一代通信产业与核心技术的研发创新,提升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与集成能力,充分发挥新一代绿色光纤预制棒自主技术及成本优势,持续提升通信网络业务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通信网络产品与运营服务业务的市场占有率。持续加大量子保密通信技术、5G毫米波通信技术、硅光芯片及模块的研发。加快“长三角量子通信环网”、“京津冀量子通信环网”的建设,并逐步投入运营;5G毫米波高速无线传输系统已应用于国内5G建设;100G硅光模块已实现客户应用,400G硅光模块已全球发布,在成本与技术具备行业领先水平。在通信运营服务领域,连接亚洲、非洲、欧洲的跨洋通信系统PEACE项目建设进展与预售顺利、深度参与云南联通“双百行动”综合改革项目;收购华为海洋为跨洋通信领域集成及智慧城市业务再添新翼,构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海洋通信业务,为客户提供更有价值的产品与服务,共同创造万物互联的新时代。

  (二)能源互联业务

  近年来,我国电网投资力度加大,电力行业发展迅速,2019年全国电网建设投资达到4,856亿元,电力行业产品需求逐年增加,2019年,中国海上风电装机总量已占全球总量的11%,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19年新增风电装机25.74GW,同比增长25.01%,海上风电跃居全球前三位,全球规划试点项目或大规模开发商业规模海上风电场的国家数量正在迅速增长,高压海缆及海上风电工程将迎来新的高峰期。特别是“新基建”的带动下,国家电网公司全年特高压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达1,811亿元,整体规模5,411亿元,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同时,将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速度,未来10年,全国预计将形成1.02万亿元的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市场。

  公司聚力打造全球能源互联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推进产业创新发展及转型升级,持续加大特高压输电装备、直流输电装备、海上风电总包、储能、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等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加大海上工程船泊装备的投资,强化在综合能源领域的市场地位和服务能力,在电网、能源工程、海洋风电、储能、新能源充电等领域形成多项解决方案与系统集成能力,大力以EPC、BT、BOT等方式开拓渠道,全面开展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全球各大能源厂商的合作,为客户提供更有价值的服务,助力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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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14亨通01”利息兑付情况:

  1.2016年6月23日支付自2015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2日期间的利息。

  2.2017年6月23日支付自2016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2日期间的利息。

  3.2018年6月25日(2018年6月23日为法定节假日,故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支付自2017年6月23日至2018年6月22日期间的利息及发放回售资金。

  4.2019年6月24日(2019年6月23日为法定节假日,故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支付自2018年6月23日至2019年6月22日期间的利息。

  (二)“14亨通02”利息兑付情况:

  1.2016年10月21日支付自2015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0日期间的利息。

  2.2017年10月23日(2017年10月21日为法定节假日,故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支付自2016年10月21日至2017年10月20日期间的利息。

  3.2018年10月22日(2017年10月21日为法定节假日,故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支付自2017年10月21日至2018年10月20日期间的利息及发放回售资金。

  4.2019年10月21日支付自2018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0日期间的利息

  (三)“18亨通01”利息兑付情况:

  1.2019年12月18日支付自2018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17日期间的利息及发放回售资金。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14亨通01”及“14亨通02”

  “14亨通01”和“14亨通02”发行时,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14亨通01”、“14亨通02”的信用等级为AA。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6月27日出具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年)》,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级委员会最后审定,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该主体级别标识所代表的含义是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维持“14亨通01”和“14亨通02”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根据评级报告观点:“2018年,亨通光电在光纤光缆市场继续保持领先的市场地位,技术研发优势突出,随着新一代绿色光棒新技术的逐步应用,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但是,中诚信证评也关注到公司债务规模持续增长、短期偿债压力加大、光纤光缆价格下滑、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客户集中度较高等不利因素对公司信用水平的影响。” 该级别考虑了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所起的保障作用。

  报告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未对公司及“14亨通01”、“14亨通02”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在其他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报告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未发生变更。

  (二)“18亨通01”

  “18亨通01”发行时,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18亨通01”的信用等级为AA+。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6月27日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1109号),经中诚信证评估信用评级委员会最后审定,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该主体级别标识所代表的含义是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维持“18亨通01”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根据评级报告观点:“2018年,亨通光电在光纤光缆市场继续保持领先的市场地位,技术研发优势突出,随着新一代绿色光棒新技术的逐步应用,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但是,中诚信证评也关注到公司债务规模持续增长、短期偿债压力加大、光纤光缆价格下滑、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客户集中度较高等不利因素对公司信用水平的影响。”

  报告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未对公司及“18亨通01”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在其他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报告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未发生变更。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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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继续深耕通信网络和能源互联两大核心主业,加快产业链垂直整合与延伸发展,不断完善全球化布局,提供行业领先的产品与解决方案,为客户创造价值。面对2019年光纤通信产品价格短期下滑的挑战,公司坚持积极稳健的经营策略,稳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并凭借长期的技术积累,紧抓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布局5G通信、硅光模块、量子保密通信、5G毫米波、海洋技术等前沿通信产品与解决方案,实现技术有效突破。同时,得益于国内以特高压为主的电网建设再次提速、国家海洋战略加速推进、海上风电建设迅猛发展,能源互联产业实现了较快增长。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7.60亿元,同比下降6.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62亿元,同比下降46.19%。2019年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一)加速通信网络业务转型升级,聚力拓展下一代通信网络领域产品

  2018年底我国光纤宽带接入网和4G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基本完成,2019年5G建设尚未大规模启动,在还没有产生大量的新建光纤网络市场需求的情况下,三大运营商调整缩减了固网建设的资本开支,致使2019年光纤光缆市场价格出现了短期下滑,导致公司2019年通信网络板块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出现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行业调整变化,聚力发展5G通信网络产品及解决方案,依托自主研发的全球领先绿色光棒生产技术及智能制造技术,不断发挥其成本、环保与质量的综合优势,确立行业领先地位;大力推进5G不同应用场景的特种光纤通信产品研发,自主研发生产的超低损耗光纤、特种光纤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发布第一款400G QSFP-DD DR4硅光模块,该模块基于硅基光子集成技术,采用了业界领先的7nm DSP芯片。同时公司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源、光纤阵列与硅光芯片的自动化无源耦合方案,并利用成熟的COB封装技术,大幅简化光模块的设计和制造;针对5G无线回传的应用需求,公司已推出了5G毫米波高速无线传输系统产品,该产品具备高速率、远距离、高安全性等特点,目前此产品已应用于运营商的5G网络建设。通过持续的创新积累,公司在5G通信领域已掌握超低损耗光纤、硅光模块、5G毫米波高速无线通信等一系列核心技术与产品应用解决方案,并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

  (二)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构建能源互联系统解决方案服务体系

  受益于近几年国家“坚强智能电网”建设投资,公司围绕“全球能源互联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愿景,通过持续的技术积累、整合与创新,逐步构建起贯穿“输-配-售-用”全产业链的多种技术解决方案,在“源-网-荷-储”领域不断布局完善能源互联系统解决方案。2019年公司能源互联业务实现较快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在高压电力传输上取得重大技术突破,陆续成功交付国网舟山500kV联网输变电工程项目、“三峡庄河海上风电项目”(创下 220kV三芯海底电缆无接头最大长度新记录)、青海-河南特高压直流工程、陕北-湖北特高压直流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铝合金节能输电导线及多场景应用”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在轨道交通领域,公司凭借产品技术创新与优异的产品质量,在国家铁路集团总部集采中份额占比位列前三,产品应用于京沈、京通、沪通等国家级铁路项目及北京、成都、广州等重点城市的轨道交通项目;在海上风电领域,公司持续加大工程装备投入与产品研发,海上风电总包取得重大突破,先后中标国家电投揭阳神泉、靖海、龙源射阳、浙江天虹浙能嘉兴1号、中船重工、江苏龙源射阳、国网浙江舟山鱼山等重点海上风电项目,进一步稳固海上风电EPC总包业务的行业地位。通过在高压电力传输、轨道交通及海上风电领域的技术突破与产品驱动,公司在全球能源互联领域的市场地位与服务能力持续加强。

  (三)紧抓海洋通信发展机遇,强势打造全球跨洋通信系统集成业务领导者

  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对海洋通信领域的投资,2019年持续专注于高端海洋通信产品、工程装备技术及海底观测网技术领域研发,在海底光缆、海洋观测等现有业务基础上,通过收购华为海洋(华为海洋是全球领先的海缆通信供应商,为客户提供全球海缆建设解决方案和包括项目管理、工程实施和技术支持于一体的端到端服务。)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海洋通信产业链布局,成为国内唯一具备海底光缆、海底接驳盒、Repeater、Branching Units研发制造及跨洋通信网络解决方案(桌面研究、网络规划、水下勘察与施工许可、光缆与设备生产、系统集成、海上安装沉放、维护与售后服务)的全产业链公司。

  截止目前,华为海洋已累计交付98个海缆项目,海缆建设长度将近6万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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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快发展通信运营服务, 实现向通信运营服务商的战略转型

  1、云南联通“双百行动”合作化项目

  公司自2017年底开始参与中国联通云南社会化合作改革项目,2019年5月,公司成为云南联通“双百行动”综合改革项目合作方,与联通集团和其他合作方共同出资设立省级运营公司,正式进入移动通信业务领域。报告期内,按计划推进省州市的核心网、接入网等系统建设与运营,省级运营公司2019年已实现盈利。

  2、量子保密通信干线

  公司自2017年起,陆续建成并运营“宁苏通量子干线”和“京雄量子干线”,其中与中国联通合作共建的京雄量子干线是国内首条由量子保密通信方案提供商与电信运营商合建的量子干线,同时公司已规划与承建“长三角量子保密通信环网”“京津冀量子保密通信环网”。公司积极推动量子通信产业化应用,成功交付的苏州量子保密政务网是量子保密通信技术在江苏省政务领域的第一次试点应用。同时开展的“省量子保密通信试验应用项目”已顺利开通使用。量子通信保密技术的试点应用对在金融证券、政务等领域的全面商业化推广具有重大意义。

  3、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

  2018年下半年启动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PEACE海缆系统全程15,800公里,连接亚洲、非洲和欧洲3个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大陆,投资总额约为4.23亿美元。PEACE海缆系统一端与中巴跨境陆地光缆相连,极大缩短了亚洲到欧洲、非洲的通信距离,将提供从中国到欧洲和非洲区域间最短海底通信路径并大大降低时延。

  ■

  在建设进度方面,PEACE 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按计划稳步推进。公司已与多个沿线登录国签署登陆合作协议,并已获得巴基斯坦、埃及、法国及肯尼亚的项目许可与勘探许可,并开始推进登陆站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截止2019年底公司已完成部分线路的海上勘察工作,2020年进行设备集成及海上铺设施工作业。

  在市场营销方面,与香港电信企业PCCW Global合作,采用带宽预售的营销模式。目前已完成数家电信客户带宽销售合同签订,包括阿联酋、沙特、法国、肯尼亚及巴基斯坦客户,同时,已与国内三大运营商建立了带宽销售对接渠道。

  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的实施,将实现公司从海底光缆生产制造向海底光缆系统运营延伸,进一步推动公司光通信产业从“制造型企业”向“平台服务型企业”战略转型。

  (五)布局智慧城市产业,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

  随着5G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催生智慧城市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充分发挥在通信网络与能源互联的产品及系统集成的优势能力,已形成智慧城市业务的顶层设计、系统集成与总包、行业智慧应用方案及管理运营的综合能力。

  智慧水利系统解决方案:水文、水资源、水环境、工程安全、城市水务等信息的监测、分析与综合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已成功交付太湖水生态感知网一期项目,该项目覆盖东太湖16个观测点,实现大范围、全天候、长期、连续、原位的自动化观测,利用海量数据存储、管理、集成和共享实现多源信息融合与智能分析预警,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对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智慧城市工控信息安全系统解决方案:以安全服务为核心,通过防御产品、威胁情报和威胁态势感知以及大数据分析辅助决策,解决城市民生与特种工业领域信息与网络安全,为城市水务、燃气、电力等系统网络与信息系统保驾护航,保障城市水电气供应安全。

  特别是2020年收购华为海洋后,进一步提升智慧城市解决方案设计与信息系统集成及项目管理的能力。聚焦在智慧城市ICT基础设施领域关键的、核心的、难点的技术,已在国内实施多个智慧城市项目,目前华为海洋在手订单充足。华为海洋凭借在2019年中国智慧城市市场优异的表现,在“2019亚太智慧城市评选颁奖典礼”上,成功斩获“2019年中国智慧城市领军集成解决方案提供商”大奖。

  (六)持续提升海外综合竞争力,实现海外产业全球化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秉承“看着世界地图做企业,沿着一带一路走出去”的发展战略,通过兼并收购与合资合作,不断提升海外综合竞争力,加速全球化产业布局。2019年公司实现海外营业收入35.40亿元,同比增长3.48%。

  在市场开拓上,公司坚持推进“大客户”战略,在通信和电力领域不断突破全球TOP的通信运营商和电力TSO,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通信与电力领域的系统集成业务,并取得重大突破,陆续中标重大海外系统集成业务订单,顺利执行欧洲大陆第一个海上浮式风力发电输出系统集成项目、以及非洲、东南亚的输电总包项目,其中葡萄牙半潜式商用浮动海上风力发电输出系统集成项目是国内海缆企业第一次在海上风电领域采用水平定向钻技术,也是全球范围内第一个采用66kV水下干式快速插拔接头的项目。

  在产业布局上,公司全力推进海外产业基地的建设,海外产业布局逐步完善,与莱尼合资建立的德国工厂顺利投产,南非和印尼高压电缆项目实现投产,印度、印尼、南非及埃及光通信工厂顺利推进。随着前述项目的陆续投产,公司海外产业基地的产能及品牌影响力大幅提升,通过各大洲的基地辐射和本地化营销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产品与服务。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0-039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了《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9项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9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让全体股东充分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154,708,938.32元(含税)(不含2019年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8,883,612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2019年12月31 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金额为305,852,585.77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8,883,612股后的股数为1,933,861,729股,公司2019年度预计分配现金红利共计460,561,524.09元(含2019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62,121,368.13元的33.81%。

  如在2020年4月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相关规定,预案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诉求,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0-041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内容。

  本议案中董事、监事薪酬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 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崔根良、钱建林、崔巍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0-042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崔根良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0-043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0-044号)。

  十三、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发表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0-045号)。

  十四、审议通过《拟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营业执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0-046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黑龙江电信国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景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充充电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0-047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追认2019年度关联交易及增加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0-048号)。

  十八、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九、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0-050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0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卫兴主持,审议了《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等10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同意公司编制并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陈述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让全体股东充分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154,708,938.32元(含税)(不含2019年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8,883,612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2019年12月31 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金额为305,852,585.77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8,883,612股后的股数为1,933,861,729股,公司2019年度预计分配现金红利共计460,561,524.09元(含2019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62,121,368.13元的33.81%。

  如在2020年4月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0-041号)。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同时认为公司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评价报告基准日),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0-042号)。

  七、审议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0-044号)。

  八、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0-045号)。

  九、审议通过《追认2019年度关联交易及增加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0-048号)。

  十、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同意公司编制并审议通过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陈述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1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81%。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39,127,792.63元。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154,708,938.32元(含税)(不含2019年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8,883,612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2019年12月31 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金额为305,852,585.77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8,883,612股后的股数为1,933,861,729股,公司2019年度预计分配现金红利共计460,561,524.09元(含2019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62,121,368.13元的33.81%。

  如在2020年4月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相关规定,预案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诉求,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未来经营计划等各种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以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项目投资、海外生产研发基地建设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更好地回报股东。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2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依据协议向公司及各级附属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利用财务公司资金融通管理平台,扩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以同意票8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崔根良、钱建林、崔巍回避表决。该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后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崔根良、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1、亨通财务有限公司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遵循互惠互利、定价公允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管理的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公司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3、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对上述《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2020年度各项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如下: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

  2、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的贷款(含贴现、保函)、担保、承兑及其他贷款服务等各项需使用授信额度的每日使用余额(包括担保金额、承兑金额和所支付的服务费用或利息支出)上限为人民币50亿元。

  3、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其他非占用授信额度的金融服务每年所收取的费用上限为人民币2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亨通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桦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号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52%的股份,是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持有财务公司48%股权,财务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签署方: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亨通财务有限公司。

  (二)关联交易的内容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财务公司按照信贷规则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授信融资,促进其生产经营稳定发展。《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授信融资品种:本外币贷款、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承兑和贴现、融资租赁、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包括承兑、贴现等)、应收账款保理、保函等。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资金管理、外汇管理、供应链金融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贷款承诺、一般性策划咨询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三)关联交易规模及定价原则

  1、交易规模

  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总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 且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50%。

  综合考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相关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财务公司拟给予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亿元,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资金融通业务。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结余资金,财务公司保证按照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指令及时足额解付,利率不低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同时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定的利率。

  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发放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银票贴现、保函等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除以上金融服务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

  财务公司免予收取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为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开立询证函的费用。

  在使用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前,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有权通过了解市场情况来确认财务公司提供的合作条款是否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四)关联交易限额

  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对于在财务公司的存款金额等指标进行相应限制,财务公司应对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的服务进行监控以实施该限制。日常关联交易上限如下(单位:亿元):

  ■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期限

  关联交易期限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0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到期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利用财务公司资金融通管理平台,扩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3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 (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20年1至3月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立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公司代码:600487                       公司简称:亨通光电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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