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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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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69                                             公司简称:西南证券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廖庆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商誉、其他应收款、融出资金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详见2020年1月18日刊载于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3.2.2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专项捐赠事宜

  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响应国家及地方号召,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定,在原有年度内捐赠金额基础上新增捐赠额度1,000万元人民币专项用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具体详见2020年2月20日刊载于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2.3 新设证券营业部

  2020年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向公司下发了《关于核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营业部的批复》(渝证监许可[2020]1号),核准公司在重庆市渝北区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其信息系统建设模式为C型。具体详见2020年2月27日刊载于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关于获准设立证券营业部的公告》。

  3.2.4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并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除此之外,公司新增或有新进展且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公司诉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案,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2019)浙07民初156号),具体详见2020年2月12日刊载于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司诉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No.FDA0241679),决定立案受理。具体详见2020年2月29日刊载于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公告》。

  截至目前,投资者因鞍重股份重组项目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未决诉讼案件共计100起,涉及金额约3,327万元,目前案件均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3.2.5 公司聘任首席信息官

  2019年12月31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林林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林林先生自2020年3月30日起正式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详见2020年3月31日刊载于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关于林林先生任职公司首席信息官的公告》。

  3.2.6 修订公司《章程》有关事宜

  期后,经与监管机构确认,公司已按规定完成公司《章程》备案工作,具体详见2020年4月11日刊载于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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