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昌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昌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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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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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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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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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增长49.8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末预付设备工程款增加所致;
2.预收账款比年初增长38.4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3.应交税费比年初下降55.24%,主要原系报告期末未交税款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34.5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所致;
2.其他收益比去年同期增长86.0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到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477.5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应收款项收回较多所致;
4.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下降70.64%,主要原因系收到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2,304.82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入下降,客户现金回款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384.66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项目建设投入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11,542.95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偿还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志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