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3 证券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20-036号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风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爱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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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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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自配股方案披露以来,公司为推进本次配股做了大量工作,并密切关注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动态。但在此期间,资本市场环境及融资时机等因素发生较大变化,鉴于目前资本市场整体情况,为了充分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经审慎决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配股事宜。
2、2020年1月16日,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限售股份共174万股解锁上市流通。
3、2020年2月6日,公司收到了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发来《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印度尼西亚Morowali巨盾镍业项目钢结构制作工程项目(一期)的中标人,中标金额共计约15亿元。3月5日,公司与德龙镍业签订《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印度尼西亚Morowali巨盾镍业项目钢结构制作工程(一期)合同书》,合同暂定金额15.5亿元。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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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20-034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上午9:00在公司804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已于2020年4月22日以书面方式告知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靖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36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37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20-035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上午10:30在公司804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于2020年4月22日以书面方式告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张永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作为公司监事会成员,我们对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形成如下书面审核意见:(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能够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36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20-037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 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
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
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
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
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
信息不予调整。预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新
收入准则进行列报和披露,资产负债表增加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审议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