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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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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异议声明。

  本公司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928,182,05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高新电子、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电源、园区与物业服务及其他业务。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业务以关系国家信息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领域为主要市场,提供软硬结合的核心产品、行业解决方案和服务。公司具备全面的自主安全整机从设计、研发、验证到生产的能力,国产基础软硬件适配测试能力以及硬件/固件/软件/系统级定制开发等从底层芯片到顶层应用级解决方案的全系列技术能力;基于飞腾平台的终端和服务器产品性能、可靠性、稳定性、易用性始终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在多个关键行业打造了成功案例,占据市场主导地位。此外,公司还是国内极具影响力的金融、医疗行业信息化产品和解决方案供应商,金融智能网点解决方案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以大量智慧网点建设的成熟案例成为金融行业砥砺创新的践行者;国内首家推出医疗自助综合服务系统并占据主要市场,拥有银医一卡通领域千余个项目案例和实施经验,并着力提升医疗自主安全解决方案能力。

  高新电子业务专注于军事通信、卫星与定位导航、海洋信息安全产业及军用自主安全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等领域,是我军国防信息化系统解决方案和装备的重要提供商及服务商,承担了众多国家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在高新电子领域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技术体系和产品谱系,竞争力不断增强。目前,公司具备较强的战术通信系统总体设计能力和装备研发制造能力,超短波战术通信整体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公司是我军水下通信、远程水声通信系统和装备的重要提供商,整体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公司作为少数几家拥有新型光纤水下探测设备研发制造能力的企业,光纤传感技术、信号处理技术等处于行业领先。公司始终坚持以需求为牵引,以市场为导向,积极适应新时期军事变革的新需求,大力拓展陆、海、空、天、火等多领域市场。

  电源业务涵盖工业类及消费类开关电源,主要产品包括服务器电源、通信光电类电源、PC电源、消费电子产品电源等,可满足市场差异化需求。公司拥有专业的电源技术研发团队,拥有全国唯一的企业开关电源技术实验室,具备强大的电源研发和制造能力,在单体功率、转换效率、功率密度等方面技术特点突出,掌握自主安全电源研发技术,是电源国家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工业类电源产品多年雄踞国内市场占有率领先品牌,国际化、高端化战略取得显著成果;消费类电源产品跻身国际一线水平,主要面向国际大客户供货。重视研发创新与产品升级,业务规模增长率、产品盈利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产品质量、市场反馈、客户口碑等逐步向电源行业全球一流企业靠近。

  公司拥有较好的园区与房产资源,优先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前提下,部分房产对外租赁,创造经济效益。中电软件园是长沙市重要的移动互联网产业核心聚集园区、工信部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基地;中电长城大厦即将形成新的房产资源租赁与销售业务增长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人民币元

  ■

  追溯调整情况说明

  2019年12月,圣非凡完成对轨道交通研究院的收购,轨道交通研究院成为公司下属全资企业。由于轨道交通研究院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下属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本公司将轨道交通研究院去年同期数据纳入合并范围,并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初始确定为成本计量模式,为了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并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经2019年1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差异说明

  鉴于四季度圣非凡以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方式收购了轨道交通研究院100%股权,以及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进行变更,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上表数与公司前期已披露的2019年一季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三季度报告数据存在差异。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经济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都在发生深刻变化。面对复杂而困难的经营环境,公司经营班子坚定执行董事会决策部署,聚焦战略,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公司全年实现收入、利润“双增长”,各主营业务发展态势良好,自主安全业务更是实现倍数级增长,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业务:强力推动市场开拓,自主安全业务规模、市场合同实现倍数级增长;基于PK体系的整机产品在国家重点项目中占有率保持第一,多款产品顺利进入国家自主安全相关部门采购目录,进一步进入多个关键行业,打造示范案例。完善产业布局,拓展地方市场,完成山西、河南等地自主安全产业投资项目落地。布局产业上游,并购天津飞腾,形成了贯通上下游从芯片到端到云的完整生态链,提升了筑牢网信领域安全底座的核心竞争力。加大研发投入,研制推出飞腾新四核终端、FT2000+服务器等16款新品,基于飞腾平台的终端和服务器产品性能保持行业领先;发布自研固件产品,固件开发能力达到业界领先水平;实现基础架构产品零的突破,发布端到云的完整整机解决方案产品;推进基于PK体系的安全可信云架构—长城云的开发,加速构建从基础软硬件到整机/终端到安全应用及服务的完整产业链条。推动基于PK体系的数据中心建设,强化适配中心技术力量,加快与合作伙伴的适配进程,自研并上线国内首个线上适配PK生态服务平台,为PK生态合作伙伴、终端用户提供多样性PK生态支撑服务,进一步提升解决方案和信息服务能力。继续保持在非现金金融智能自助领域的领先地位,巩固扩大行业、区域市场份额,依托自身技术优势,在保险、证券等领域中标多个项目,取得销售突破。医疗电子加快业务转型步伐,打造基于PK体系的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产品体系和方案,实施云计算产品和方案在医疗行业推广应用和服务的试点示范项目。

  高新电子业务:高新电子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取得突破。紧抓市场新趋势、新要求,聚合资源,加快推进PK体系在装备上的广泛应用,顶层设计能力、业务协同能力和重大项目策划能力不断增强,联合中国电子集团内相关单位开展技术攻关,高新电子重大专项按照既定部署顺利推进,多项关键技术得到进一步突破和完善。军事通信业务方面,竞标成功多个预研项目,争取到某试点项目通信和北斗设备独家配套,通用战术车辆市场配套订货创历史新高;加快拓展其他军兵种业务,分别在空降兵、战支部队等领域首次承担批次配套任务,在多个机关单位科研项目申报取得突破。加快海洋信息业务核心能力构建,多个重点任务取得阶段性关键成果,成功中标某矢量重大预研项目等,填补了国内矢量应用领域的空白,顺利成为某观测网共建单位,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海洋信息业务领域的地位。

  电源业务:加快高端化、国际化发展步伐。加强科技创新,以深圳为研发基地,充分发挥南京研发中心技术优势,加快数字化、高性能高端产品研发,向高端电源产品转型升级。国内市场方面服务器电源出货同比持续增长,PC电源出货保持行业领先,在5G通信电源领域与行业领先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加大国际市场拓展力度,建立与国际PC巨头的合作关系,部分项目已实现批量供货。推进机器人替换人工项目,提升电源生产线智能制造能力。

  园区与物业服务:公司在满足自身经营需要的基础上,积极盘活房产资源,开发优质客户,提升园区服务,提升园区与物业服务业务效益。加快推进中电长城大厦竣工验收,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

  2019年公司在积极推动业务发展的同时,着力打造战略性核心竞争力,深化市场化结构性改革,苦练内功,提质增效。推进自主安全业务板块一体化管理,成立自主安全业务总部,优化人才结构,引进一大批职业经理人、高层次核心技术人才。通过信息化、自动化改造、生产工艺流程优化等,建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各项能力,保障业务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统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调整2019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年度股东权益和净利润不构成影响。

  2)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3)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初始确定为成本计量模式,为了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并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经2019年1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

  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年审会计师出具的《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3月,公司向关联方中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转让湖南凯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交易完成,湖南凯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2019年8月,新设立的子公司河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2019年8月,新设立的子公司山西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2019年12月,新设立的子公司安徽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2019年12月,新设立的子公司浙江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2019年12月,新设立的子公司新疆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2019年12月,圣非凡完成对轨道交通研究院的收购,以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方式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湖南长城信息金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湖南长城科技,级次下沉;详见财务报告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中的相关内容。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0-035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每股收益0.380元,母公司净利润325,859,582.9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以及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追溯和调整后)1,431,672,602.60元,扣除年内实施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146,808,278.00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1,578,137,949.21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之有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订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2,928,182,0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54,751,838.61元,占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14,993,660.75元的22.85%。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等相关规定。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0-036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部分应收款、应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公司(含下属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857.61万元;同时对因客户法人主体注销、商品质量、代持关系解除等原因无法收回且前期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部分应收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合计1,340.62万元;对确认无法支付的部分应付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合计1,069.30万元。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可参见同日公告2020-033号《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4号《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0,857.61万元,具体如下:

  1、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日常运营过程中的客户履约情况,本年共计提坏账准备3,207.15万元,包括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857.01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73.91万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76.23万元;其中,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2,791.91万元、按单项认定计提坏账准备239.01万元、按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176.23万元。

  年末涉及关联方的应收款往来余额较年初增加16,354.35万元,对应关联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增加592.31万元;按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涉及关联方20.48万元。公司对关联方计提的坏账准备全部为根据相关会计政策,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公司将持续关注关联方回款情况。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依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存货成本低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目前市场环境,公司部分存货的市场价值有所下降,本年计提7,617.4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3、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19年12月,公司完成对郑州轨道交通信息技术研究院的收购,根据评估报告对其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32.99万元。

  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本年利润总额10,824.62万元、未分配利润32.99万元。

  二、本次核销情况

  1、核销部分应收款情况

  公司对因客户法人主体注销、商品质量、代持关系解除等原因形成的无法收回的部分应收款进行核销,核销金额合计1,340.62万元。其中核销应收账款540.62万元,核销其他应收款800.00万元。

  其中核销其他应收款800.00万元是在重组前由历史原因而产生,涉及关联方,但并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具体说明如下:

  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账面其他应收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的800万元垫付出资款(对应4.98%股权)是基于历史遗留代持关系而形成,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应的该部分股权当时未纳入重大资产重组范畴及作价。随着2019年4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收回4.98%股权及原代持关系的解除,800万元其他应收款应予以核销。(相关内容详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2019-048号《关于收购下属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4.9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2019年度报告中的相关介绍)

  前述核销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前期均已计提了坏账准备,因此不影响本年利润。

  2、核销部分应付款情况

  公司经统计核实,确认无法支付的应付款合计1,069.30万元,款项均为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债务账龄较长,部分供应商已注销,其余供应商长期无交易,债权人一直未催讨,并且己过法律诉讼时效,经过公司历年数次清理,基本没有支付可能,因此决定予以核销,其中核销应付账款901.26万元,核销其他应付款168.05万元。

  前述核销均不涉及关联方核销;增加本年利润总额1,069.30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应付款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应付款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计提及核销的依据合理,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监事会决议

  3、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0-037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母公司/中国长城”指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长城”指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长城信安”指深圳中电长城信息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湖南长城科技”指湖南长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山西长城”指山西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安徽长城”指安徽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长城香港”指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柏怡国际”指柏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控股71%的子公司

  “柏怡香港”指柏怡电子有限公司,为柏怡国际的全资子公司

  “长城金融”指湖南长城信息金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为湖南长城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海盾光纤”指湖南长城海盾光纤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电软件园”指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控股70%的子公司

  “中原电子”指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湖南长城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中元股份”指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中原电子信息”指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长光电源”指武汉长光电源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控股63.06%的子公司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具体表决情况可参见同日公告2020-033号《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和下属公司正常业务及项目开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整体合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约合人民币1,522,392万元,其中母公司拟通过信用担保及自有资产担保等方式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10,000万元,下属公司拟通过信用担保及自有资产担保等方式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含应收账款保理额度4,662万港币)约合人民币512,392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情况概述

  ■

  注:1、柏怡香港向花旗银行申请的4,662万港币授信额度为应收账款保理额度。

  二、以资产担保申请授信的情况

  1、公司以房产抵押担保方式向进出口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公司以自有房产抵押担保的方式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简称“进出口银行”)申请基建项目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0万元,期限五年。对应可用于抵押担保的自有房产范围账面原值为5.56亿元,账面净值为3.79亿元;具体抵押物届时将根据进出口银行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定。

  2、长城香港以房产抵押担保方式向华侨永亨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子公司长城香港以自有房产抵押担保的方式延续向华侨永亨银行申请授信额度6,000万港币(其中3,000万港币为票据贴现额度,3,000万港币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期限壹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本次抵押的资产为位于香港北角屈臣道2至8号海景大厦C座四楼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为1,25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仓储用地。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抵押资产情况如下(单位:万港币):

  ■

  3、柏怡香港以复合担保方式向香港汇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详见同日公告2020-039号《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

  下属公司柏怡香港以复合担保方式向香港汇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11,770万港币,其中将涉及以其自身所持面值400万美元的债券质押担保。

  ■

  4、中电软件园以房产抵押担保方式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控股子公司中电软件园以自有房产抵押担保的方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五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本次抵押的资产为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总部大楼,建筑总面积为56,646.6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抵押资产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事项,是为了保证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但将会增加公司贷款期间的利息支出。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及下属公司拟通过信用担保、证券资产质押和自有房产抵押担保的方式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宜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需要,缓解公司及下属公司资金周转的压力,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良性发展。

  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其他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最终实际融资、贷款及保理金额,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各银行签订授信合同、贷款合同、应收账款保理合同等各类授信业务合同以及相应的担保协议(如涉及),最终实际签订和使用的合同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0-038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并涉及子公司股权质押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加大自主可控、高新电子、行业信息化、军民融合等项目投入,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湘计海盾”)100%股权质押担保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申请委托贷款人民币10亿元。中国电子将委托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电财务”,为中国电子下属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委托贷款利率不高于3.645%。就委托贷款事项,公司拟与中国电子、中电财务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就股权质押担保事项,公司拟与中电财务签署《股权质押合同》。

  2、鉴于中国电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电财务是中国电子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3、上述事项已经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关联董事宋黎定先生、徐刚先生、郭涵冰先生、孔雪屏女士、吕宝利先生和张志勇先生回避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下文介绍。

  4、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贷款方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二十、二十一层

  (4)法定代表人:郑波

  (5)注册资本:人民币175,094.30万元

  (6)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

  (7)财务状况:2019年度中电财务经审计总资产为5,713,100.45万元、净资产为306,785.97万元、营业收入为46,483.03万元、净利润为26,052.83万元。

  (8)现有股权结构情况:中电财务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根据中电财务目前的工商登记信息情况,中电财务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1.3834%,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1293%,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7112%,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持股4.9606%,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1451%,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0.6703%。

  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原电子”)收购中国电子持有的中电财务15%股权事项仍在进行中,收购完成后中原电子所持有的中电财务股权比例将上升至20.7112%。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电财务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中电财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委托方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19层

  (4)法定代表人:芮晓武

  (5)注册资本:人民币1,848,225.199664万元

  (6)经营范围: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

  (7)财务状况:2018年度中国电子经审计总资产为2,768.47亿元、净资产为433.73亿元、营业收入为2,183.67亿元、净利润为23.17亿元;2019年前三季度中国电子总资产为3,193.20亿元、净资产为591.90亿元、营业收入为1,585.00亿元、净利润为-9.60亿元。

  (8)现有股权结构情况: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下属公司。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国电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中国电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湘计海盾100%股权质押担保的方式向中国电子申请10亿元委托贷款,中国电子委托中电财务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委托贷款利率不高于3.645%。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质押权利处置费、过户费等)。

  四、股权质押标的情况

  本次股权质押标的为公司持有的湘计海盾100%股权。

  1、公司名称: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    所:长沙高新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总部大楼A128号

  4、法定代表人:严忠

  5、注册资本:人民币11,541.0988万元

  6、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网络技术、通信产品、电源设备研发;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发、安装、销售及服务;软件开发;电子计算机、计算机辅助设备、计算机外围设备、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机电设备、计算机硬件、机电产品、光纤设备、通信设备、专用设备、电子产品及配件、电子元件及组件、电子器材、电子仪器、数据中心产品与系统、通用仪器仪表、电器机械及器材、电源设备、计算机检测控制系统、计算机、计算机软件销售;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安全咨询;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网络集成系统建设、维护、运营、租赁;电气机械检测服务;电子产品检测;计算机技术咨询;计算机、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维修;电子技术服务;电子技术转让;电源设备服务;计算机制造;计算机检测控制系统的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制造;电源设备生产;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地理信息加工处理;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

  7、财务状况:2019年度湘计海盾经审计总资产为119,156.74万元、净资产为92,636.66万元、营业收入为35,914.44万元、净利润为6,532.40万元,资产负债率约为22.26%。

  8、公司合法持有湘计海盾100%股权;公司对湘计海盾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湘计海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委托贷款利率不高于3.645%。

  六、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向中国电子申请10亿元委托贷款,中国电子委托中电财务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利率不高于3.645%,自中电财务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季结息,本金于到期日一次偿还,利随本清。

  公司为中国电子的全部债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质押权利处置费、过户费等)。

  七、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是为了保证项目投入资金需求,中国电子为公司提供的信贷支持有利于公司减轻资金周转压力,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委托贷款利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实际贷款期间将会增加公司的利息支出。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认为:公司以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担保的方式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是为了保证生产经营、项目投入的资金需要,委托贷款利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资金成本,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议。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可为公司获取更多的资金保障,加快主营业务发展,减轻资金周转压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未偏离贷款利率市场的公允性,未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与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1、2019年度,本公司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度报告全文》中“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章节的详细介绍;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发布的2020-030号公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通过中电财务存贷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3、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0-039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母公司/中国长城”指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长城”指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长城信安”指深圳中电长城信息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湖南长城科技”指湖南长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柏怡国际”指柏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控股71%的子公司

  “柏怡香港”指柏怡电子有限公司,为柏怡国际的全资子公司

  “长城金融”指湖南长城信息金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为湖南长城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长城医疗”指湖南长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湘计海盾”指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海盾光纤”指湖南长城海盾光纤科技有限公司,为湘计海盾的全资子公司

  “中电软件园”指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控股70%的子公司,非关联方长沙软件园有限公司持股30%

  “圣非凡”指北京圣非凡电子系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为湖南长城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中原电子”指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湖南长城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中元股份”指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中原电子信息”指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长江科技”指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长光电源”指武汉长光电源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控股63.06%的子公司

  “中电财务”指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长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

  《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是指经2019年8月26日中国长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9年9月12日中国长城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存贷款额度及延长协议期限暨关联交易的事宜》后,中国长城与中电财务签署的《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该协议中提及中国长城及其下属控制的公司向中电财务取得的综合授信额度及资金结算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有效期三年。在额度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但额度内各种授信品种余额合计不得超过综合授信额度金额。具体可参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披露的2019-061号《关于〈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存贷款额度及延长协议期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2019年9月12日披露的2019-076号《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因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授信额度所涉及的担保

  1、根据下属公司日常资金使用需求,中国长城拟为长城金融、长城医疗、湘计海盾、中电软件园、湖南长城、长城信安、圣非凡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的综合授信额度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8,000万元、10,000万元、7,000万元、10,000万元、5,000万元、25,000万元的信用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根据中原电子下属公司日常资金使用需求,中原电子拟为中元股份、长光电源、中原电子信息、长江科技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的综合授信额度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10,000万元、8,000万元、6,000万元的信用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涉及的担保

  1、基于柏怡香港正常经营业务的流动资金需求,柏怡香港拟通过债券质押和信用担保的复合担保方式向香港汇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1,770万港币,授信有效期自协议签署日起为期一年;除自身所持的债券质押外,柏怡国际为柏怡香港在授信范围内的贷款提供无限额的信用担保。

  2、根据湖南长城日常资金使用需求,中国长城拟为湖南长城共用在光大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0万元中的80,0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中国长城拟为湖南长城向建设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分别提供10,000万元、10,000万元、15,000万元、10,000万元的信用担保,前述综合授信期限均为一年,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3、根据长城信安日常资金使用需求,长城信安拟通过中国长城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平安银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中国长城提供全额信用担保,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4、根据湖南长城科技日常资金使用需求,湖南长城科技拟通过中国长城信用担保的方式向招商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中国长城提供全额信用担保,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5、根据长城金融日常资金使用需求,长城金融拟通过中国长城信用担保的方式向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分别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为两年,其余期限均为一年;中国长城提供全额信用担保,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6、根据海盾光纤日常资金使用需求,海盾光纤拟通过中国长城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招商银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中国长城提供全额信用担保,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7、根据中电软件园日常资金使用及项目开展需求,中电软件园拟以其全部股东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国开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分别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20,000万元、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向国开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为五年,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为三年,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为一年;按持股比例计算,中国长城需提供的信用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8,500万元,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8、根据日常资金使用需求,中原电子拟为中元股份、长光电源共用其在招商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5,000万元中的18,000万元、5,0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拟为中元股份在邮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5,0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9、根据日常资金使用需求,中元股份拟为中原电子信息共用其在民生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一年。

  (三)其他

  1、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事项,董事会具体表决情况可参见同日公告2020-033号《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但因公司累计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当中个别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生产经营需要的测算,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额度范围内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0-032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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