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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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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0-034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披露了2020年1月1日至3月2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情况,具体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0-012”的公司公告。

  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28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合计1,956,114.57元,补助形式为现金补助。截至本公告日,补助资金已全部到账。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28日期间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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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人民币1,956,114.57元将计入公司2020年度营业外收入。预计上述补助资金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有一定积极影响。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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