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367                                            公司简称:辰欣药业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杜振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振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续新兵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了满足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经公司与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双方同意,于2020年1月2日签订了《借款补充协议》,协议约定,2018年01月02日签订的《借款协议》约定的借款期限变更为3年,即该笔借款将于2021年01月02日到期,协议未约定的,仍适用原《借款协议》 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辰欣药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辰欣药业关于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2020-002、2020-003)。

  2、2019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三届第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2019年12月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辰欣药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2019-059)。

  根据上述股份回购方案,2020年2月4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812,788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53,353,000股)的比例为0.4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及时披露股份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995,288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53,353,000股)的比例为0.66%,成交的最高价为16.96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16.01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9,999,522.29元(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该股份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及《辰欣药业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2020-014、2020-024)。

  3、2020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用于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