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炳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昌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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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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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92,566,834.93元,较上年期末下降56.43%,主要系公司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306,922,340.00元,较上年期末增长1,705.43%,主要系公司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所致;
3、应收票据期末余额7,412,561.12元,较上年期末下降61.08%,主要系公司票据背书转让所致;
4、预付款项期末余额89,289,629.52元,较上年期末增长179.60%,主要系公司购买主要原材料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45,656,471.03元,较上年期末下降42.17%,主要系公司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6、应付票据期末余额51,570,000.00元,较上年期末增长42.12%,主要系公司购买主要原材料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12,287,343.75元,较上年期末下降37.44%,主要系公司本季度发放上年度奖金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7,232,269.85元,较上年期末下降54.76%,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本报告期发生额234,581,677.9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70%,主要系公司经营受新冠疫情影响所致;
2、营业成本本报告期发生额190,033,697.9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42%,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3、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发生额1,125,587.3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6.32%,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本报告期发生额2,068,414.3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00%,主要系公司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本报告期发生额4,780,454.5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00%,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减少所致;
6、其他收益本报告期发生额420,435.9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9.61%,主要系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7、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发生额165,297.3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4.73%,主要系公司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报告期发生额3,965,738.0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6.07%,主要系公司经营受新冠疫情影响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发生额1,597,611.8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2.57%,主要系公司2018年募集资金置换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4号”文核准,公司2018年11月27日公开发行了 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0,0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627号”文同意,公司4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2月2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源转债”,债券代码“12804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18年12月3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9年6月3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4年11月27日)止。自2020年1月1日至 2020 年第一季度末,华源转债因转股减少金额为40,200元,减少数量402张,转股数量为5,339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7%。截至 2020年第一季度末,剩余可转债金额为399,860,700元,剩余可转债余额为3,998,607张,占华源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652%。详见公司于2020年04月0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5)。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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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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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0-047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于2020年4月25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中鲈华源二楼会议室举行。公司董事总数8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受托董事共8人(其中受托董事0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5人,分别为:李炳兴先生、王卫红先生、江平先生、章军先生、周中胜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董事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半数,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炳兴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正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同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该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0-048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于2020年4月25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中鲈华源二楼会议室举行。公司监事总数5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及受托监事共5人(其中受托监事0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有4人,分别为:高顺祥先生、周建强先生、潘凯先生、沈美文女士。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芳女士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半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同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0-049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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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同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及财政部于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务【2017】22号)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生效日期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5、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在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产生的累计影响,调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预计等相关财务指标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预计等相关财务指标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