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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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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903,598.57元(合并)。2019年12月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1,028,594.90元。考虑公司2020年度经营资金需求,董事会提议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019年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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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新材料、新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铜箔及铜箔工业设备及锂离子电池材料生产、销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投资与管理;创新金融投资与经营;国内及进出口贸易。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用高档铜箔生产与销售及锂电池材料开发业务。公司的经营模式为:“集中管控、专业经营、精细管理”,即公司总部建立统购统销制度及集中采购、销售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控和资源配置;所属企业开展产品生产、技术革新和成本控制,专注品质提升、技术创新和降本增效;公司总部及子公司加强管理提升,着力推行信息化管理和专业化经营,实现经营目标。

  (三)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用高档铜箔生产与销售及锂电池材料开发业务,属于新材料行业,利润主要来源于锂电铜箔及锂电池材料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及贸易。铜箔是一种重要的基础材料,被广泛应用于电子信息技术、先进制造业、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报告期内,新能源锂电材料行业在新能源汽车的带动下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受新能源补贴退坡影响,去年下半年新能源汽车销量价格呈现大幅下降态势。2019年全年,新能源汽车销量为120.6万辆同比下降4%,为近十年来首次同比下降。2019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了124.2万辆和 120.6万辆,较上年分别下降了2.3%和4.0%。随着科技进步、能源替代、环保意识和消费观念的转变,新能源汽车取代传统汽车也变成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及锂电池产业的蓬勃发展,对锂电池用电解铜箔需求量急剧攀升,带动了锂电铜箔行业的迅速发展。下游锂电池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未来发展预期和规划,也将为锂电铜箔行业未来的持续发展奠定产业基础、提供需求支撑。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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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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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说明:公司前三季度贸易业务按“全额法”确认收入,公司年审会计师认为此项业务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公司尊重年审会计师审核意见,将“全额法”确认收入的业务改按“净额法”确认收入。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90.36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

  报告期内因会计准则变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净损益的影响,具体分析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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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2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暨2019年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暨2019年年度董事会》的通知,2020年4月28日会议于公司深圳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陈立志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903,598.57元(合并)。2019年12月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1,028,594.90元。考虑公司2020年经营资金需求,董事会提议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019年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公司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董事会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公司及子公司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办理新增融资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及其他融资业务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将不再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最终办理的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批准的额度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其他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进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公司及子公司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融资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要并提高工作效率,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或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需要相互提供担保额度(实际使用即敞口额度)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30亿元,港币0.5亿元。本次计划内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及担保事项将不再逐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项。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决定公司短期融资事项的议案》

  为有效开展公司短期融资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自本次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对于融资期限在6个月以内、同一时点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且在此时点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短期融资事项,公司经营层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决定上述短期融资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经费预算方案》

  根据董事会的相关工作内容,现提出2020年度的经费预算方案:

  (一)2020年“三会”经费一般支出项(442万元)

  1、会务费用(35万元)

  2、工作费用(407万元)

  (1)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的办公费、调研费、差旅费,预计70万元;

  (2)由董事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内控)、律师事务所、财经公关及相关专业机构和人士所需的费用,预计300万元;

  (3)公司有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信息披露费用,预计20万元;

  (4)上市年费、协会年费,预计2万元;

  (5)投资者关系管理费用,预计15万元。

  (二)2020年度董事会经费可能的其他支出项(25万元)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证券培训费用,预计15万元;

  2、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时所需的费用,预计5万元;

  3、以董事会和董事、监事名义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和其他特别费用,预计5万元。

  根据对以上支出项费用总额的估算,现提出本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经费预算为人民币467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授信(敞口15,000万元),期限1年。并由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长春分行申请8,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以公司持有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亿股股权作为质押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质押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公司拟向吉林银行长春东盛支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吉林银行长春东盛支行申请办理9,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期限1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公司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1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3年,并由公司及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公司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兴业银行西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西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额度授信(敞口15,000万元),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同时以公司持有的青海电子2亿股股权作为质押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关于公司子公司青海诺德拟向青海银行城东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青海银行城东支行申请10,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上辐拟向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向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申请4,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 年,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百嘉达拟向吉林银行东盛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吉林银行东盛支行申请18,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提供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百嘉达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同时,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百嘉达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1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敞口8,000万元),期限1年,并由公司及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光大银行昆山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昆山支行申请10,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3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江苏银行昆山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昆山支行申请6,5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关于公司拟向澳门华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澳门华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0,000万港元(敞口5,000万港元)综合授信,期限3年,并由深圳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八、《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3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电子”),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青海诺德”),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上辐”),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百嘉达”),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鑫”)

  ●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12.15亿元人民币,0.5亿元港币,上述担保金额包含在公司2020年度担保总预计39.30亿元人民币,0.5亿元港币中。

  ● 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人民币25.07亿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授信(敞口15,000万元),期限1年。并由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2、《关于公司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1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3年,并由公司及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兴业银行西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西宁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的额度授信(敞口1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同时以公司持有的青海电子2亿股股权作为质押,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子公司青海诺德拟向青海银行城东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青海银行城东支行申请10,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上辐拟向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向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申请4,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百嘉达拟向吉林银行东盛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吉林银行东盛支行申请18,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百嘉达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同时,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百嘉达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1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敞口8,000万元),期限1年,并由公司及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光大银行昆山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拟向光大银行昆山支行申请10,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3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江苏银行昆山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拟向江苏银行昆山支行申请6,5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关于公司拟向澳门华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澳门华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0,000万港元(敞口5,000万港元)综合授信,期限3年,并由深圳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及质押物的基本情况介绍

  1、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150,312,097元。主要从事以自有资金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以及其他项目进行投资:新材料、新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铜箔和铜箔工业设备及锂离子电池材料生产、销售(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诺德股份总资产704,964.67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724.2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15,005.95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2,190.36万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66.54%。

  截至2020年3月31日,诺德股份总资产695,407.54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123.32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929.84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71.08%。

  2、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977,551,020元,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经营范围:从事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各种电解铜箔产品,LED节能照明产品、履铜板、线路板、电子材料、数位及模拟电子终端产品;铜的加工、进出口贸易(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青海电子总资产567,541.6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13,932.69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14,281.9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071.13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79.93%。

  截至2020年3月31日,青海电子总资产641,067.8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32,471.46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35,438.6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461.22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63.74%。

  3、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74,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电解铜箔产品、LED节能照明产品、覆铜板、线路板、电子材料;金属材料的加工和销售;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青海诺德总资产141,345.2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0,330.81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2,746.0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170.99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7.32%。

  截至2020年3月31日,青海诺德总资产145,536.4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1,233.59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1,896.0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902.77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7.93%。

  4、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电缆母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电缆附件的辐射加工(辐射加工具体内容详见《辐射安全许可证》)。电线电缆、电缆母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电缆附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湖州上辐总资产14,774.6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7,091.5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2,590.9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12.46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2%。

  截至2020年3月31日,湖州上辐总资产14,048.6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878.2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273.5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13.26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1.04%。

  5、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是公司统购统销的重要贸易平台。经营范围: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新能源产业投资、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金属材料(含稀贵金属)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深圳百嘉达总资产124,098.7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3,744.01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33,466.2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92.86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6.69%。

  截至2020年3月31日,深圳百嘉达总资产174,803.4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4,141.54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35,855.2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97.52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69.03%。

  6、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2,590.03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电子专用材料(铜面基板),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材料);销售自产产品。从事玻璃布、电子材料制造设备、线路板、铜金属及铝金属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苏联鑫总资产33,355.4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4,073.84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33,055.9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84.38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7.81%。

  截至2020年3月31日,江苏联鑫总资产30,996.1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4,055.64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6,436.5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8.2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4.65%。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暨2019年度董事会,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不存在较大风险。

  五、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12.15亿元人民币,0.5亿元港币。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25.07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24.29%。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25.07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24.29%,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6.5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4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及2020年1月1日至授权有效期截止日新设的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39.30亿元,港币0.5亿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25.07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暨2019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公司及子公司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融资担保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要并提高工作效率,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或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实际使用即敞口额度)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30亿元,港币0.5亿元。本次计划内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及担保事项将不再逐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以下范围内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项: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150,312,097元。主要从事以自有资金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以及其他项目进行投资:新材料、新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铜箔和铜箔工业设备及锂离子电池材料生产、销售(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诺德股份总资产704,964.67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724.2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15,005.95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2,190.36万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66.54%。

  截至2020年3月31日,诺德股份总资产695,407.54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123.32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929.84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71.08%。

  2、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青海电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977,551,020元,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经营范围:从事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各种电解铜箔产品,LED节能照明产品、履铜板、线路板、电子材料、数位及模拟电子终端产品;铜的加工、进出口贸易(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青海电子总资产567,541.6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13,932.69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14,281.9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071.13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79.93%。

  截至2020年3月31日,青海电子总资产641,067.8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32,471.46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35,438.6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461.22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63.74%。

  3、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惠州电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人民币4亿元,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经营范围:专业生产销售不同规格的各种电解铜箔产品,成套铜箔工业生产的专用设备和成套技术的研制(不含电镀/铸造工序)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惠州电子总资产68,549.6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4,380.28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43,415.4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997.60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35.26%。

  截至2020年3月31日,惠州电子总资产72,732.9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4,531.94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8,892.5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51.66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38.77%。

  4、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深圳百嘉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是公司统购统销的重要贸易平台。经营范围: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新能源产业投资、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金属材料(含稀贵金属)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深圳百嘉达总资产124,098.7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3,744.01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33,466.2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92.86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6.69%。

  截至2020年3月31日,深圳百嘉达总资产174,803.4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4,141.54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35,855.2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97.52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69.03%。

  5、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青海诺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74,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电解铜箔产品、LED节能照明产品、覆铜板、线路板、电子材料;金属材料的加工和销售;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青海诺德总资产141,345.2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0,330.81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2,746.0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170.99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7.32%。

  截至2020年3月31日,青海诺德总资产145,536.4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1,233.59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1,896.0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902.77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7.93%。

  6、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简称“江苏联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2,590.03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电子专用材料(铜面基板),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材料);销售自产产品。从事玻璃布、电子材料制造设备、线路板、铜金属及铝金属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苏联鑫总资产33,355.4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4,073.84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33,055.9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84.38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7.81%。

  截至2020年3月31日,江苏联鑫总资产30,996.1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4,055.64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6,436.5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8.2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4.65%。

  7、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湖州上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电缆母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电缆附件的辐射加工(辐射加工具体内容详见《辐射安全许可证》)。电线电缆、电缆母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电缆附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湖州上辐总资产14,774.6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7,091.5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2,590.9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12.46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2%。

  截至2020年3月31日,湖州上辐总资产14,048.6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878.2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273.5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13.26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1.04%。

  8、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长春中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高分子材料冷缩、热缩产品、高压电缆附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能源产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金属材料、电线电缆、绝缘制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机电设备、机床设备、建筑材料、工业密封件、液压气动元件、石油天然气物资(油管、套管、钢材、井下配件)、石油天然气专用设备、油田化学化工产品(钻井注剂、井下注剂、采油注剂、聚丙烯PP、甘油、乳胶、硬脂酸、EVA材料)的经销。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长春中科总资产22,055.6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7,163.82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7,578.0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455.67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67.52%。

  截至2020年3月31日,长春中科总资产22,389.5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739.45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558.3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424.37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69.9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发生实际担保情况时,公司将按规定履行进一步的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的相关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公司本身,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各被担保方的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公司2020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2020年度经营及投资并购需求,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将解决其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维护公司投资利益,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对其担保行为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次担保额度的相关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公司本身,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经核查,各被担保方的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2020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2020年度经营及投资并购需求,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担保额度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39.30亿元人民币,5,000万元港币。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25.07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24.29%。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25.07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24.29%,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6.5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5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2020年4月28日会议于公司会议室(深圳)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周南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6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0年4月28日,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暨2019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长春分行”)申请8,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以公司持有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亿股股权作为质押。

  公司本次申请贷款并提供质押不构成关联交易,谨慎性考虑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质押物基本情况

  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85.96%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977,551,020元,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经营范围:从事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各种电解铜箔产品,LED节能照明产品、履铜板、线路板、电子材料、数位及模拟电子终端产品;铜的加工、进出口贸易(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青海电子总资产567,541.6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13,932.69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14,281.9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071.13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79.93%。

  截至2020年3月31日,青海电子总资产641,067.8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232,471.46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35,438.6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461.22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63.74%。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借款规模:申请贷款总额合计8,000万元;

  借款期限:1年;

  保证措施:公司以持有的青海电子2亿股股权作为质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司向华夏银行长春分行贷款并以持有的青海电子2亿股股权作为质押物暂未签署有关协议,后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将持有的青海电子2亿股股权质押给华夏银行长春分行是为了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青海电子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以持有的青海电子2亿股股权进行质押贷款,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且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贷款并质押股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质押事宜。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27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至2019年新修订的相关规定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不涉及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

  ●此次变更会计政策,仅对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2019年度的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一、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事项及审批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

  2、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新报表格式的要求统一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实施。根据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4、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根据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二)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暨2019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具体情况及其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如下: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影响如下:

  ■

  (三)财会(2019)8号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影响如下:

  公司执行财会〔2019〕8号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四)财会(2019)9号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影响如下:

  公司执行财会〔2019〕9号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及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8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9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8号绿景红树湾壹号A座16层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9日

  至2020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7、8、10、13-2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13-2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2020年5月13日-2020年5月18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6时。

  3、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8号绿景红树湾壹号A座16层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8号绿景红树湾壹号A座16层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31-85161088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110                                                  公司简称:诺德股份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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