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0-021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2:30,现场会议以现场和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下午3: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吴海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2,349,5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69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3,948,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75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8,401,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2%。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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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格项下,“比例”均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本表格项下,“中小投资者”均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候选人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亮、何子楹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0―022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吴海先生主持,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提案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刘桂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提案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刘桂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提案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刘桂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提案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刘桂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