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1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641.89万元,预计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将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就相关风险第三次提示如下:
一、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19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500万元。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临 2020-005号《美都能源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
二、若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将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在 2019 年年报披露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19 年年报为准,受疫情影响,公司原预约的 2019 年年报披露日期为 2020 年 4 月23日,已更改预约为2020年4月30日。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2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MD America Energy.LLC
重大经营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说明
2018年11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MD America Energy.LLC(中文名:美都美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DAE”)与贷款人MC CREDIT FUND I LP、MC CREDIT FUND Ⅱ LP、MC CREDIT FUND Ⅲ(LOAN FUNDING) LP、TPG SPECIALTY LENDING, INC、TAO TALENTS,LLC、ARENA LIMITED SPV,LLC、PRUDENTIAL LEGACY INSURANCE COMPANY OF NEW JERSEY、THE PRUDENTIAL INSURANCE COMPANY OF AMERICA(以下合称“贷款人”)、管理代理人Loan Admin Co LLC签署了《贷款合同》(〈CREDIT AGREEMENT〉)。授信额度2亿美元,MDAE分别于2018年11月14日提款1亿美元、于2019年4月28日提款3000万美元,合计提款1.3亿美元,期限5年。同时,签署了《质押协议》(〈PLEDGE AGREEMENT〉),抵(质)押品(“Collateral”)为:MDAE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应对上述重要资产被抵押的情况进行及时披露,因信息披露负责人工作疏忽,上市公司未对上述事项进行临时公告。
上市公司在2018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第十四小节“(4)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质押担保情况”中对MADE新增长期借款1亿美元的抵押担保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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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上述内容也在年度审计报告十三、重大承诺事项中予以披露。
2019年下半年,因美国与OPEC+产油国之间的油价博弈愈演愈烈,MDAE与贷款人、管理代理人就贷款担保物指标产生纠纷,经与贷款人、管理代理人沟通,各方于2019年12月20日签署了《贷款合同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 TO CREDIT AGREEMENT〉),约定在2020年3月31日当日或之前MDAE提前偿还3000万美元的贷款,若无法按时偿还,则贷款人可根据《贷款合同》及《质押协议》的约定行使相应权利。
二、MDAE目前的现状
2019全年国际油价宽幅震荡后,2020年第一季度国际石油价格剧烈下跌,WTI油价跌幅超过60%,加之新冠疫情全球蔓延,受此影响,MDAE经营及融资出现困难,无法按照《贷款合同第一修正案》的约定在2020年3月31日当日或之前偿还3000万美元贷款。
2020年4月2日,贷款人向上市公司美国子公司MDAE主要董事成员(闻掌华先生、Jimmy Shao先生、Eric Waller先生)发出违约通知,告知其已构成违约,贷款人称为了保护自身的权益将根据《质押协议》的约定,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罢免MDAE董事会全体成员,任命罗伯特·沃肖尔(Robert Warshauer)和唐纳德·G·里特(Donald G. Ritter)为MDAE董事会成员;2、将全部或部分抵(质)押品转让给质权人或其指定人;3、向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4、享有对全部或任何部分抵(质)押品(无论是否转移到质权人的名下)处置的投票表决权。收到通知后,上市公司美国子公司MDAE董事成员及管理层积极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解决。2020年4月11、12日,MDAE管理层电话告知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子公司工作开展可能受限事项,上市公司得知此事项后,2020年4月13日紧急召开会议进行商讨。
截止目前,上市公司未认可贷款方发出的上述通知,子公司MDAE管理层工作开展虽受到贷款方单方面限制,但仍保持经营稳定,上市公司与子公司MDAE沟通正常。
三、上市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上市公司在得知上述情况后,立即和贷款人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一方面保证MDAE日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也在积极寻找新增融资,以解决此次危机。
同时,上市公司也在第一时间通过美国境外子公司聘请律师处理此事宜,通过法律途径最大限度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四、重大风险提示
若上市公司无法与贷款人就《贷款合同》及修正案和《质押协议》达成和解方案,而上市公司又无法找到替换该笔贷款的新增融资,贷款人可能将按照质押协议的约定采取进一步措施(包括起诉、拍卖等),若上市公司无法有效应对,则上市公司子公司MDAE可能将面临被拍卖或破产清算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相关进展或重大变化,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信息均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3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可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杭州五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五湖”)、杭州志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志恒”)关于所持部分股份可能被动减持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五湖、杭州志恒的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闻掌华先生分别持有杭州五湖、杭州志恒70%与90%的合伙份额,上述两家投资合伙企业分别持有公司非限售流通股253,269,314股和165,506,86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份的7.08%及4.63%,其中办理相关股票质押式回购的股份数分别为253,269,300股及163,463,178股。
●杭州五湖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杭州五湖与国都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办理的相关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 国都证券有可能通过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杭州志恒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杭州志恒与国都证券办理的相关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 国都证券有可能通过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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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无其他一致行动人。闻掌华先生持有公司1,072,406,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8%
减持方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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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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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由于上述股票质押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可能导致被动减持。本公告属于股东可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预披露,实际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还存在上述减持方与国都证券协商沟通后,被动减持情形消除的可能,此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