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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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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业绩预亏事项二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月22日,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利科技”)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业绩预告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16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2020年3月24日,公司对上述《问询函》中有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并于同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业绩预亏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269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现就《二次问询函》中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近两年潞宝兴海股权估值差异较大的情况

  根据问询函回复公告,公司对潞宝兴海股权前后两年估值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包括己内酰胺价格的波动、环保督查导致开工率未达预期、市场需求下降等。请公司补充披露:

  问题1、近年己内酰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但整体仍在一定区间内。2018年年报出具日与2019年业绩预告日之间,己内酰胺价格有所下降,但也仍在近年的波动区间内。公司以己内酰胺价格的短期变动作为计提股权减值依据,且计提减值比例接近50%,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回复:

  1、2017年,国内己内酰胺市场价格整体呈现较大幅度波动,进入2018年,己内酰胺价格整体维持震荡,波动幅度收窄,下游锦纶切片需求快速增长,己内酰胺供需基本面向好。根据隆众化工数据,己内酰胺2017年出货价平均为1.52万元/吨,2018年平均为1.61万元/吨。

  2、2019年随着中美贸易摩擦对产业链的影响不断显现,己内酰胺下游需求下降,潞宝兴海经营大受影响。

  回顾2019年己内酰胺市场价格走势,整体呈现反复震荡下行趋势,平均价格较2018年度下降约22%,潞宝兴海经营受到更大影响。

  3、进入2020年,己内酰胺的价格持续走低,2020年3月份己内酰胺价格跌到1万元/吨附近,印证了公司关于己内酰胺未来价格在低位徘徊的判断。

  根据隆众化工数据,2017年初至2020年3月己内酰胺价格的走势图如下:

  ■

  根据上述数据,2020年1-3月己内酰胺出货价平均为1.03万元/吨,处于近三年历史低位,且较2019年的平均价格1.25万元/吨下降了17.60%,较2018年平均价格1.61万元/吨下降了36.1%,与公司在发布业绩预亏公告时关于己内酰胺未来价格处于低位徘徊的判断基本一致。

  综上所述,站在2018年的时点看,己内酰胺的价格总体呈增长态势,行业基本面较好,潞宝兴海己内酰胺2018年的平均销售价格与2017年相比同比增长4%左右,与行业的增长趋势一致,经营状况良好,当时预计未来会延续良好势头,因此公司对潞宝兴海的长期股权投资未出现减值迹象。进入2019年,随着中美贸易摩擦对产业链的影响不断显现,己内酰胺下游需求下降明显,价格整体下行,潞宝兴海己内酰胺2019年的平均销售价格与2018年同比下降了22%左右,与行业价格整体下行趋势一致。分季度来看,2019年第四季度,潞宝兴海己内酰胺平均销售价格下滑至1.08万元/吨,与前三季平均销售价格相比,下滑了15%左右。

  加之近三年国内新增己内酰胺产能大都是单线30万吨/年,至2019年底,单线30万吨/年的企业的合计产能达到行业总产能的55%,单线10万吨/年的企业的合计产能不到20%。与单线30万吨/年己内酰胺装置相比,潞宝兴海10万吨/年的装置规模小,成本高,竞争力下降。由于市场供给状况的根本性变化,加之产品价格长期跌势难以逆转,潞宝兴海公司的市场估值理应随之下降,公司对潞宝兴海的股权投资也应相应减值。

  因此,公司结合潞宝兴海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评估师的预估意见,结合会计师的建议,对潞宝兴海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约2.3亿元的减值,减值比例约50%。

  问题2、潞宝兴海2018年受环保政策开工负荷长期维持低位,2019年却受环保督查整改影响整体开工率未达预期和涉及产能,环保督查整改的条件是什么,2018年如何预测未来可以达到整改标准;

  回复:

  2018年,潞宝兴海的各装置已完全具备达到设计产能的生产能力,因环保督查政策,潞宝兴海在2018年对其装置进行多次升级改造,包括增加环保设备、新建独立排放管道、配置多重净化器等措施,至2018年第四季度,潞宝兴海通过上述环保措施,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相关环保措施整改基本完成,满足国家标准要求,主要装置已恢复持续生产。

  2019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开展生态环保“回头看”的相关督查,对钢铁、化工、水泥等行业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现有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在规定期限内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逾期仍达不到的,有关部门将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顿整治;2019年5月,潞宝兴海也因环保问题受到了环保部门的处罚。

  2019年5月,山西省印发了《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39号),要求各市区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排污许可总量指标变更,相关重污染企业全年年排污许可总量核减30%;并于2019年10月1日起,对钢铁、焦化、化工、有色等高排放行业实施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执行生产设施限产40%,部分区市及周边企业限产50%;2019年9月25日,潞宝兴海所在地长治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I I 级)预警,其中对化工行业完成锅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治理任务的限产50% ,未完成的停产整治。纵观2019年全年,潞宝兴海因环保政策影响实施间歇性限产,装置始终处于低负荷生产状态。

  2019年,为了满足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潞宝兴海在厂区内实施新建污水处理及回用装置和酸性水、酸性尾气处理装置等环保措施;另外个别生产装置亦在2019年5月中旬至7月中旬出现非计划停车检修,10月份双氧水车间停产三周。对己内酰胺装置的整体产能利用率造成了较大影响,全年的产能利用率未达到2018年估值预测数据的80%。

  综上所述,公司于2018年在对潞宝兴海进行估值时,是基于其已按照要求进行环保措施的整改,并完成了环保验收,相关排放已满足环保的要求;无法预计2019年环保督察“回头看”因素,评估结果是2018年当时能够作出的合理判断;2019年上半年,生态环保“回头看”并非针对潞宝兴海一家企业,钢铁、化工、水泥等行业均受重大影响,潞宝兴海也应政府要求,实施了间歇性限产,同时潞宝兴海个别生产装置亦在2019年5月中旬至2019年7月中旬出现非计划停车检修,因此2019年的整体产能利用率未达到预计的80%。

  问题3、请明确表观消费量及其增长率的数据来源。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7年表观消费量均保持两位数增长,但2017年己内酰胺价格仍出现大幅下降。请结合表观消费量与己内酰胺价格相关性,说明2019年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回复:

  我国己内酰胺主要用于PA6纤维,其应用占比达到74%,在工程塑料和薄膜领域的应用则分别占比19%和7%。最近几年,中国己内酰胺的需求量维持高速增长,2014-2018 年表观消费量增长率均在两位数以上,其中2017年表观消费量增长率高达19.42%,2019 年表观消费量增长率首次跌破两位数至7.07%,预计2020年将进一步降低至6.36%。(数据来源:中纤网2020年尼龙链年报)

  2015-2020年中国己内酰胺供需平衡表

  ■

  己内酰胺价格走势的主要影响因素为成本和供需。成本面方面主要指原油和纯苯价格的大幅波动带来的成本面的变化;供需面则主要看己内酰胺产品的消费量以及新装置投产所带来的供应面的变化。表观消费量增长率下滑,但产能和供应量持续大幅增长,供需不平衡的矛盾会导致己内酰胺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会造成己内酰胺价格的波动。

  2017年己内酰胺价格的大幅下跌主要原因是中国石化于3月中上旬连续3次下调己内酰胺挂牌价,共计下调3,650元/吨,跌幅达到18.77%,同时伴随着外盘市场的同步走跌,市场恐慌心态加剧,己内酰胺价格狂跌;直至2017年5月中旬,下游聚合工厂采购情况转好,行情才有所缓解。但纵观2017全年,己内酰胺价格均价为15,282元/吨,己内酰胺行业市场整体保持一定盈利水平。

  受中美贸易争端影响,国内纺丝服装出口情况受限,己内酰胺下游PA6市场开工水平偏低,市场行情偏弱,库存整体相对也较高,市场整体呈现供大于需的局面。受上述因素的影响,2019年己内酰胺表观消费量增速收窄,己内酰胺价格走势呈现弱势格局,呈现震荡下行走势。预计未来己内酰胺行业市场将持续低迷,需求量和价格大幅回升的可能性很小。因己内酰胺市场本身严重供大于求,下游需求也下降明显,己内酰胺价格将长期处于低位,必将严重影响潞宝兴海的经营。

  二、关于计提大额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问题1、潞宝兴海。根据问询函回复公告,2019年公司对潞宝兴海应收账款余额计提90%的坏账准备,原因包括财务状况紧张、资金支付未达预期等。请公司补充披露:(1)潞宝兴海2018年底的资产负债率、货币资金余额、流动负债余额、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余额等指标,说明财务状况紧张是否在2018年底已经存在;(2)2019年公司对潞宝兴海回款金额占期初余额29.89%,较2018年增长约7个百分点,但2019年却计提大额坏账准备,请说明2018年与2019年应收账款计提标准是否存在不一致;(3)公司对潞宝兴海的90%应收账款账龄在两年以内,2019年也回款8800万元,且潞宝兴海承诺2020年3月以后仍将还款1.36亿元,请说明在此情况下公司计提大额坏账准备的依据和理由是否充分。

  回复:

  1、潞宝兴海2018年底的资产负债率、货币资金余额、流动负债余额、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余额等指标,说明财务状况紧张是否在2018年底已经存在;

  潞宝兴海2018年底的资产负债率为75.89%,货币资金余额1.66亿元,流动负债余额23.78亿元,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8.46亿元,由于潞宝项目处于投产初期,潞宝集团给予足够的财务支持,截至2018年底潞宝兴海能够较好的偿还债务。

  2018年及以前年度潞宝集团对潞宝兴海持股比例60%,且绝对控制潞宝兴海。公司参股潞宝兴海后,潞宝集团股权被稀释,持股比例降至51%,2019年以来潞宝集团对潞宝兴海的财务支持力度有所降低。

  综上,2018年及以前潞宝集团能够给予潞宝兴海足够的财务支持,潞宝兴海于2018年底不存在财务状况紧张的情形。

  2、2019年潞宝兴海对公司回款金额占期初余额29.89%,较2018年增长约7个百分点,但2019年却计提大额坏账准备,请说明2018年与2019年应收账款计提标准是否存在不一致;

  公司与潞宝兴海自2012年进行业务合作以来,累计确认应收债权21.3亿元,累计回款(含债转股4.7亿元)18.4亿元,其中2018年回款1.5亿元,2012年至2018年以来公司与潞宝兴海各项业务均能正常办理。七年以来公司与潞宝兴海未发生债权债务及项目质量纠纷,公司管理层认为于2018年底潞宝兴海的债权无减值迹象,因此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018年底,公司完成对潞宝兴海的债转股,此后,2019年潞宝兴海的还款开始出现问题。2019年潞宝兴海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在2019年6月29日到期后未能及时足额兑付,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多次与潞宝兴海相关领导进行沟通协商,但无效果;2019年潞宝兴海董事会及股东会上的部分决议事项,百利科技从上市公司自身利益考虑后没有同意,公司与潞宝兴海之后的关系呈现紧张局面。公司不遗余力紧追不舍,潞宝兴海于2019年第四季度出具了《还款承诺书》,承诺剩余2.36亿元债权分期偿还,但2020年1月后,再次未能履行还款承诺,而且截至到目前,2月、3月也未履行还款承诺。

  综上,2018年与2019年公司与潞宝兴海在业务合作、债权债务履行方面均发生了巨大变化。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情况并结合潞宝兴海的财务经营、行业状况等综合评估后,基于审慎原则,结合会计师的建议,公司于2019年第四季度计提大额减值准备。

  3、公司对潞宝兴海的90%应收账款账龄在两年以内,2019年也回款8800万元,且潞宝兴海承诺2020年3月以后仍将还款1.36亿元,请说明在此情况下公司计提大额坏账准备的依据和理由是否充分。

  如上所述,2019年6月底潞宝兴海商票未能兑付,后经过双方多次沟通协商才陆续回款0.88亿元,但回款很不顺利,远不如2018年及以往年度。尽管其出具了《还款承诺书》,承诺剩余2.36亿元债权分期偿还,但2020年1月后,再次未能履行还款承诺。

  公司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需要公开、公正、透明,随着多次的信息披露,潞宝项目成本也逐渐透明,潞宝兴海对毛利部分的应收债权还款有抵触情绪,增加了回款的难度。截至2019年底,公司对潞宝兴海债权金额2.06亿元为项目结算金额的10%,潞宝兴海希望作为项目永久性的质保金,公司认为这是潞宝兴海不打算偿还欠款的明确信号,公司基于这些客观情况,计提大额坏账准备。

  问题2、辽宁缘泰。根据问询函回复公告,2019年公司对辽宁缘泰应收账款余额计提85%的坏账准备,原因包括财务状况紧张、经营状况不佳、行业变化等。请公司补充披露:(1)辽宁缘泰2018年、2019年资产负债情况、货币资金和现金流情况、融资情况等,说明财务状况紧张是否在2018年底已经存在;(2)对比辽宁缘泰2018年、2019年各装置的运行情况,补充2018年度开工率;(3)具体阐述近年外部环境和政策对炼化项目的影响,列举2018年与2019年主要行业数据并说明数据来源;(4)公司对辽宁缘泰的应收账款账龄均在3年以内,且目前辽宁缘泰仍在生产经营中,在此情况下公司对其应收账款85%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和理由是否充分。

  回复:

  1、辽宁缘泰2018年、2019年资产负债情况、货币资金和现金流情况、融资情况等,说明财务状况紧张是否在2018年底已经存在;

  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收到《问询函》。春节后,公司多次就回复所需数据与辽宁缘泰沟通,请其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资产抵押担保状况等,辽宁缘泰回复尚未复工、数据尚在统计,表示目前无法向公司提供相关数据。

  2020年3月24日,公司收到《二次问询函》后,就提供有关财务数据问题与辽宁缘泰联系,辽宁缘泰回复因复工缓慢,会计工作无法顺利展开,无法向公司提供相关数据。截止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尚未取得上述资料。

  2、对比辽宁缘泰2018年、2019年各装置的运行情况,补充2018年度开工率;

  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二次问询函》后,就《二次问询函》有关2018年、2019年各装置运行情况、2018年开工率与辽宁缘泰联系沟通,辽宁缘泰按要求予以提供,2018年、2019年辽宁缘泰各装置运行基本良好。2018年,公司开工率接近70%。

  3、具体阐述近年外部环境和政策对炼化项目的影响,列举2018年与2019年主要行业数据并说明数据来源;

  辽宁缘泰项目已完工的一期工程主要产品为汽油和柴油。根据世界银行等权威机构发布的报告显示,2019年全球经济增速下滑,加上部分地区局势紧张,政局动荡,给炼油行业带来了许多不确定因素,行业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1)炼油行业现状

  1)产能过剩,竞争加剧

  2019年,我国炼能过剩趋重并有向炼化一体化下游低端扩展之势。2019年国内炼油总能力升至8.60亿吨/年,炼化能力过剩愈演愈烈。我国新增炼能扩张势头强劲,落后产能淘汰速度和幅度不及预期,原油一次加工能力净增超过全球净增能力的一半,但全国炼厂平均开工率72.9%,为全球最低(数据及分析来自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炼油化工设备行业产销需求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

  1978-2019年中国炼油产能情况(单位:亿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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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行业利润下滑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2019年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经济运行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12月末,炼油业规模以上企业1124家,全年实现利润总额947.0亿元,同比下降42.1%;炼油业营业收入成本3.35万亿元,同比增加8.4%,炼油业亏损面达26.1%;亏损企业亏损额199.9亿元,同比上升71.0%,炼油业营业收入利润率为2.35%,同比下降1.90个百分点。成本持续高位运行,严重制约了行业经济效益的回升。

  进入到2020年,国际原油市场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油价从年初65美元跌至目前的25美元附近,同时全球经济因各国断航断流以及居家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等影响,对原油,特别是对汽柴油的需求严重下滑,炼油企业的亏损面进一步扩大。

  2019年中国炼油企业经营状况

  ■

  (2)炼油行业发展趋势

  1)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我国新投产、在建/规划的炼油项目体现了明显的基地化、大型化趋势。目前,我国已经建成投产了近30个千万吨级炼油基地,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的炼厂平均规模分别为765万吨/年和844万吨/年,已超过759万吨/年的世界平均水平(数据及分析来自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炼油化工设备行业产销需求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

  2)环保趋严和质量升级加快

  我国炼油行业面临着环保趋严和质量升级加快的双重压力。2014年起,欧盟已开始执行欧Ⅵ标准,汽油和柴油的硫含量不大于10ppm。美国2017年1月1日起执行Tier Ⅲ油品标准,将汽油硫含量降至10ppm。我国也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国6A汽油和国6柴油标准。随着对环境要求的提高,世界各国对油品质量与环保的要求更严格,转型升级、绿色低碳是我国炼油工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4、公司对辽宁缘泰的应收账款账龄均在3年以内,且目前辽宁缘泰仍在生产经营中,在此情况下公司对其应收账款85%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和理由是否充分。

  2019年初,公司应收辽宁缘泰债权金额2.36亿,其中:应收账款1.66亿,应收商业承兑汇票0.70亿,商业承兑汇票于2019年6月底到期后未能及时兑付,公司董事长等人前往辽宁缘泰与相关领导进行沟通协商回款问题,经过多次的商谈,在客户开票行的协助下,于2019年11月收到辽宁缘泰回款0.36亿元。之后,鉴于辽宁缘泰已明确表示无履约能力,经公司与辽宁缘泰再三沟通协商仍得不到有效解决,公司认为,基于辽宁缘泰所处行业状况以及自身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表明其已无偿还能力。结合会计师的建议,计提85%的坏账准备。

  问题3、滕州瑞达。根据问询函回复公告,2019年公司对滕州瑞达应收账款余额计提100%的坏账准备,原因包括财务状况紧张、生产经营状况改变、行业环境低迷等,请公司补充披露:(1)滕州瑞达2018年底的资产负债情况、货币资金情况,说明财务状况紧张是否在2018年底已经存在;(2)滕州瑞达原采购意向的客户包括哪些,何时对采购意向做了调整,并提供相关证据;(3)量化分析聚烯烃产品的行情与价格走势,说明相关替代品及其出现的时间;(4)公司对滕州瑞达应收账款中75%以上账龄在3年以内,且2019年11月滕州瑞达重新获得试生产资格,在此情况下公司对其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是否充分。

  回复:

  1、滕州瑞达2018年底的资产负债情况、货币资金情况,说明财务状况紧张是否在2018年底已经存在;

  截至2018年底,滕州瑞达资产总额4.95亿元,负债总额4.15亿元,净资产0.80亿元,由于滕州瑞达项目未投产,滕州瑞达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积极的予以财务支持,2018年在归还银行借款1.93亿元(长短期银行借款由年初的2.83亿降至年末的0.90亿)、支付本公司工程款0.26亿元,滕州瑞达能够积极的归还借款及履行其他相关债务。

  综上所述,滕州瑞达在2018年底不存在财务状况紧张的情形。

  2、滕州瑞达原采购意向的客户包括哪些,何时对采购意向做了调整,并提供相关证据;

  (1)客户1本意向采购聚丁烯5000吨/年,后因滕州瑞达投产推迟,现转为生产聚丙烯和聚乙烯管材。

  (2)客户2本意向采购聚丁烯6000吨/年,后因滕州瑞达投产推迟,现转为生产聚丙烯和聚乙烯管材。

  (3)客户3本意向采购聚丁烯4000吨/年后因滕州瑞达投产推迟,现转为生产聚丙烯和聚乙烯管材。

  因滕州瑞达投产推迟,自2019年5月以来以上3家公司陆续取消订单转为生产聚丙烯和聚乙烯管材。

  3、量化分析聚烯烃产品的行情与价格走势,说明相关替代品及其出现的时间;

  (1)国内聚丁烯-1 的产能情况

  目前国内仅有一套正式投产的聚丁烯-1装置,位于山东潍坊的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产能5万吨/年,年平均开工水平为60%-70%,其2016年-2018年产量分别为3.02万吨、3.14万吨、3.39万吨,2019年上半年产量为1.87万吨(数据来源: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及相关资料整理)。滕州瑞达为国内第二套装置,产能6万吨/年,原计划2017年投产,现已延后。根据目前在建及投产情况,预期产能投产后,我国聚丁烯-1总产能有望达到 11 万吨/年,中国聚丁烯-1主要企业及产能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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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国内聚丁烯-1产品的需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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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丁烯-1本身属于高价精细产品,主要用途为生产聚丁烯管材,国内前期主要依赖进口。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聚丁烯-1装置投产后,替代了部分进口,就产能而言,其一家公司的产能基本能够满足国内的需求。另外,聚丁烯管材的高价使其接受度降低,替代品丰富,也是聚丁烯-1需求面难以打开的原因。

  (3)聚丁烯-1的价格走势

  根据使用进口原料的企业数据显示,聚丁烯-1的进口单价为2000-4000美元/吨。2019-2025年中国聚丁烯-1市场价格指数预测如下:(数据来源: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及相关资料整理)

  ■

  国外20世纪60年代已经工业化生产的 1-丁烯聚合物主要是合成了高结晶度(结晶度为50%~60%)、高等规度(高于96%)的PB,大多都采用与合成聚丙烯类似的催化体系和生产工艺。但是由于聚丁烯-1 的价格和生产成本要比PE、PP 等聚烯烃塑料高,尤其是近两年研发了可替代聚丁烯-1 的 PPR(共聚型 PP)后,经济效益问题一直是妨碍聚丁烯-1 发展的重要原因。

  4、公司对滕州瑞达应收账款中75%以上账龄在3年以内,且2019年11月滕州瑞达重新获得试生产资格,在此情况下公司对其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是否充分。

  滕州瑞达于2019年11月重新获得了试生产资格,但由于前期建设项目资金主要依靠外部借款导致企业负债过高;长时间未能投产导致原意向客户流失;2019年上半年的操作事故导致投入大量资金全面检修恢复;同时工人操作熟练程度不够,操作不稳定,使得装置试生产结果的不好把握、控制;滕州瑞达的生产经营情况十分艰难,没有有效提振盈利能力、改善自身财务状况的手段。

  2019年6月滕州瑞达与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后,滕州瑞达金融借款难度加大,资金进一步紧张,未再获得授信。

  结合滕州瑞达2019年履行债务偿还情况以及相关产品市场状况的变化,公司管理层认为滕州瑞达经营情况十分艰难,无能力继续支付工程款,经过公司管理层综合评估,结合会计师的建议,基于审慎原则,对滕州瑞达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问题4、针对上述三个债务人,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公司是否为回收上述应收账款采取了诉讼等必要措施。如未采取,请说明直接计提大额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判断是否合理;(2)公司是否存在一次性计提大额坏账准备,以后年度再通过坏账冲回实现利润,从而对不同年度进行盈余管理的计划或安排。

  回复:

  1、公司是否为回收上述应收账款采取了诉讼等必要措施。如未采取,请说明直接计提大额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判断是否合理;

  对上述三个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公司高度重视,每季度均多次派人前往商讨催收回款事宜。鉴于目前应收款项迟迟未能收回,公司委托律师已于2020年4月2日向山西潞宝、辽宁缘泰、滕州瑞达三位债权人分别发送《律师函》,敬请上述三位债权人于《律师函》送达后限期回复,依双方之间的有关业务合同向公司支付全部合同欠款,否则,公司将采取法律措施,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自2019年下半年以来,受到行业市场环境和其自身经营的影响,上述债务人都出现不同程度的资金紧张、盈利能力下降甚至经营恶化等状况。同时公司在催收过程,明显感觉到上述债务人的还款意愿均出现了大幅降低,双方沟通的顺畅程度也远不如以往年度。基于上述情况,公司管理层结合行业市场趋势、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实际催收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债务人的经营预期前景、未来还款意愿的判断发生重大变化,预计应收账款无法回收,与公司原预期产生了较大的背离。因此公司为控制经营风险,经审慎考虑,结合会计师的建议,对上述应收款项单项认定并计提大额坏账准备,相关判断具有合理性。

  2、公司是否存在一次性计提大额坏账准备,以后年度再通过坏账冲回实现利润,从而对不同年度进行盈余管理的计划或安排。

  自公司IPO以来,均按照制定的坏账政策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因国家统一会计政策变动外,公司前后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政策未发生变化,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的计提大额坏账准备主要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行业趋势、客户盈利能力和实际催收情况等因素进行的综合分析判断结果,由于债权人所在行业市场下行、毛利率下滑甚至经营恶化,以及目前双方沟通不畅等实际情况,公司认为上述债权人未来无法偿还相应款项,故公司按照会计师建议,在2019年末计提大额坏账准备,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计提大额坏账准备相关会计处理具有一致性和审慎性,不存在一次性计提大额坏账准备,公司没有以后年度再通过坏账冲回实现利润,从而对不同年度进行盈余管理的计划或安排。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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