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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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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0-17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中国证监许可【2019】191号)核准,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547,738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36,999,997.2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9,960,383.40元(含税),募集资金余额为227,039,613.84元。2019年12月25日,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余额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9】00049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府路支行开立了账号为1001300000748602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12月26日,本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行,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见本公司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77号)。

  2019年12月26日,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27,039,613.84元,全部用于向交易对方支付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利息结余已转至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经与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开户银行协商,本公司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本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行,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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