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0-028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3月17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0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委托出席会议董事2人,董事刘东先生因个人原因书面委托董事钟舒乔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唐柯先生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董事刘文静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长刘文静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0年度新增银行授信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基于公司和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新材料”)被列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子公司蓝帆(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上海)”)是上海市重点疫情防控所需物资供应单位,为积极响应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需要,同时结合子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及发展的需要,部分商业银行拟新增为蓝帆新材料和蓝帆(上海)提供综合授信额度共计12,500万元。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2020年度新增银行授信及相关授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新增担保事项的议案》;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公司为蓝帆新材料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申请办理的新增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同意公司为蓝帆(上海)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申请办理的新增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金额不超过2,2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2)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蓝帆医疗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根据银行相关要求,同意追加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为蓝帆医疗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上述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42,2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新增担保事项的公告》;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
公司总部办公中心的房屋及所附属停车位所有权人原为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增塑剂”),于2014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期间为公司的日常办公及经营带来了较大便利。基于该所有权人于2020年1月份变更为齐鲁增塑剂的控股子公司淄博恒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资产”)。为继续租赁该办公场所,同意公司与恒辉资产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13年,从2020年1月4日至2033年10月31日,租赁费用前5年按照60万元/年支付,第6年后双方以市场价为依据协商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其中,关联董事李振平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 2020-029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3月17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祝建弘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总部办公中心的房屋及所附属停车位所有权人原为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增塑剂”),于2014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期间为公司的日常办公及经营带来了较大便利。基于该所有权人于2020年1月份变更为齐鲁增塑剂的控股子公司淄博恒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资产”),为继续租赁该办公场所,同意公司与恒辉资产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及停车位事项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0-030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2020年度新增银行授信
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17日召开,以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0年度新增银行授信及相关授权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子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新增授信额度情况
基于公司和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新材料”)被列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子公司蓝帆(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上海)”)是上海市重点疫情防控所需物资供应单位,为积极响应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需要,同时结合子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部分商业银行拟新增为蓝帆新材料和蓝帆(上海)提供综合授信额度共计12,500万元,2020年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向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新增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拟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
子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付能力。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银行均无关联关系。
子公司本次新增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为助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子公司蓝帆新材料和蓝帆(上海)2020年度拟新增授信额度不超过12,500万元,具体贷款金额将视子公司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这符合子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保证子公司发展必要的资金,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子公司2020年度新增的银行授信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0-031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2020年度新增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3月17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以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新增担保事项的议案》。
基于公司和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新材料”)被列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子公司蓝帆(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上海)”)是上海市重点疫情防控所需物资供应单位,部分商业银行拟为蓝帆新材料和蓝帆(上海)新增部分授信额度。同时,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蓝帆新材料和蓝帆(上海)的生产经营及信贷融资计划的实施,公司及子公司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威医疗”)拟新增部分担保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公司为蓝帆新材料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申请办理的新增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同意公司为蓝帆(上海)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申请办理的新增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金额不超过2,2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2、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蓝帆医疗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根据银行相关要求,同意追加吉威医疗为蓝帆医疗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上述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42,200万元,具体相关业务金额将视子公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24694446786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文静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9月17日
住所:山东省临朐县东城街办六期项目区兴安路东侧
营业期限:2009年09月17日至 年 月 日
经营范围:PVC手套、丁腈手套、无纺布口罩、围裙系列产品、PE手套、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销售;粒料、化工原料、劳防用品、橡胶制品、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本企业生产、经营产品的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提供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法律法规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2019年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蓝帆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蓝帆(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574109849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文静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04月25日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奉炮公路448号6幢272室
营业期限:2011年04月25日至2021年04月24日
经营范围: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纸制品、纸浆制品、地板、装饰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一般劳防用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五金交电、机电产品、钢材、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石材、木材、办公用品的批发、零售,从事手套制造技术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2019年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蓝帆(上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44521618L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刘文静
注册资本:96,403.108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02日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齐鲁化学工业区清田路21号
营业期限:2002年12月02日至 年 月 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PVC手套、丁腈手套、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其他塑料制品、粒料,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丁腈手套、乳胶手套、纸浆模塑制品、一类、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批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2019年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蓝帆医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1)为子公司蓝帆新材料提供担保
担保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根据银行相关要求,拟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公司为蓝帆新材料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2)为子公司蓝帆(上海)提供担保
担保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蓝帆(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根据银行相关要求,拟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公司为蓝帆(上海)提供最高额保证。
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2,20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2、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担保方: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蓝帆医疗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根据银行相关要求,需追加吉威医疗为蓝帆医疗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30,00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银行相关要求,同意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公司与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上述银行借款、融资、担保等有关的事项。公司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蓝帆新材料和蓝帆(上海)目前的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付能力。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银行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蓝帆新材料和蓝帆(上海)的生产经营及信贷融资计划,公司及子公司吉威医疗拟新增部分担保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运营,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需要,本次新增担保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该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担保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新增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0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1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16,770.94万元人民币(外币担保余额均按照2020年3月17日央行公布的汇率折算),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0.62%。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计划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42,2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41%。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0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13%;公司与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358,970.94万元人民币(外币担保金额均按照2020年3月17日央行公布的汇率折算),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6.03%。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0-032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承租了原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增塑剂”)拥有的房屋一处及所附属停车位20个作为总部办公中心,现接到齐鲁增塑剂通知,上述房屋及所附属停车位的所有权人变更为齐鲁增塑剂的控股子公司淄博恒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资产”),公司的出租方需相应变更为恒辉资产。鉴于此,公司拟与恒辉资产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13年,从2020年1月4日至2033年10月31日,租赁费用前5年按照60万元/年支付,第6年后双方以市场价为依据协商调整。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恒辉资产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同为李振平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款第(三)条“由本规则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变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房屋租赁合同》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3、审批程序
2020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李振平先生作为本项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该项关联交易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概述
公司名称:淄博恒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一诺路48号南办公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韩邦友
注册资本:1,42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5MA3R87RR21
经营范围:企业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恒辉资产70.03%股权。
实际控制人:李振平先生
2、基本财务状况:恒辉资产于2019年12月17日成立,没有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3、关联关系
股权架构图如下:
■
恒辉资产和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李振平先生。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款第(三)条“由本规则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因此,恒辉资产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租赁恒辉资产房屋及停车位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及停车位事项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并经租赁双方协商确认;交易价款根据《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和房屋的实际面积计算,按约定的方式和时间交付。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与《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0年3月与恒辉资产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将承租恒辉资产房屋一处及房屋所附属停车位20个,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一诺路东侧,南邻齐鲁石化研究院,北邻齐鲁石化测量计量中心,租赁总面积为10,675平方米;房屋租赁期为13年,自2020年1月4日起至2033年10月31日止。前5年按照60万元/年支付,第6年后双方以市场价为依据协商调整。租金每年分2次支付,公司于每年的6月、12月各支付30万元。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总部办公中心的房屋及所附属停车位所有权人原为齐鲁增塑剂,于2014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期间为公司的日常办公及经营带来了较大便利。基于该所有权人于2020年1月份变更为恒辉资产,为方便国内外客户、供应商和投资者来访,同时吸引更高层次的专业人才加盟公司,提供便利的办公条件,公司将继续租赁该办公场所,需与恒辉资产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经租赁双方协商确认,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时关联人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市公司形成依赖。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易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没有与关联方发生过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因公司总部办公中心所有权人发生变更,公司需变更与关联方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上述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总部办公中心的房屋及所附属停车位所有权人原属于齐鲁增塑剂,于2014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期间为公司的日常办公及经营带来了较大便利,基于该所有权人于2020年1月份变更为恒辉资产,为继续租赁该办公场所,公司拟与恒辉资产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振平先生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