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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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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传动 公告编号:2020-021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20年03月17日14:50召开,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03月17日(星期二)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3月17日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3月17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堂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32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257,889,8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3.561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16名,代表公司股份257,09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96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计16名,代表公司股份79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0%。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5名,代表公司股份1,32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7%。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钟祥伟律师、江晓惠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见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审议通过了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司孙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7,13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077%;反对72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792%;弃权3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31%。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2.9976%;反对7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4.4540%;弃权3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5484%。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对本议案内容进行了逐项审议和表决。

  2.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257,13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077%;反对75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91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4%。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2.9976%;反对75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6.9268%;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756%。

  2.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2.2.1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257,13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077%;反对75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91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4%。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2.9976%;反对75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6.9268%;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756%。

  2.2.2 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257,13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077%;反对75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91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4%。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2.9976%;反对75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6.9268%;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756%。

  2.2.3 发行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257,13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077%;反对75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91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4%。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2.9976%;反对75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6.9268%;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756%。

  2.2.4 股份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57,13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077%;反对75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91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4%。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2.9976%;反对75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6.9268%;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75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钟祥伟律师、江晓惠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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