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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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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0-004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民安集团)系参与2016年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建材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2016年重组)的交易对方,通过2016年重组获得北新建材股票171,244,857股, 2018年公司根据相关协议回购并注销国泰民安集团持有的45,290,000股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泰民安集团持有北新建材股票125,954,857股,占北新建材目前总股本的7.46%。

  2.国泰民安集团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合计减持北新建材股票不超过10,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9%)。同时,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北新建材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国泰民安集团通过参与2016年重组获得公司171,244,857股股票,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9.57%,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2018年公司根据相关协议回购并注销国泰民安集团持有的45,290,000股股票,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2.53%,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锁定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泰民安集团持有通过2016年重组获得的公司125,954,857股股票,占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的7.46%。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泰民安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拟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0,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9%。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泰民安集团持有北新建材的股票数量为125,954,857股流通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7.46%。前述股票全部为通过2016年重组而获得,并已于2019年11月15日解除限售,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发布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用于国泰民安集团自身发展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参与2016年重组所获得的公司股票。

  3.减持数量以及比例:

  国泰民安集团拟减持不超过10,000,000股北新建材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9%。若计划减持期间北新建材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减持期间: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股东所作与股票转让相关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泰民安集团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未存在差异。国泰民安集团承诺将继续履行在本次交易中所作出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国泰民安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泰民安集团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减持,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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