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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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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0-013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亿嘉和”)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亿嘉和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向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公司在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行购买的“共赢利率结构32309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C206S0196)”,具体情况如下:

  ■

  2、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亿嘉和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行购买的“共赢利率结构32802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C206S01OW)”,具体情况如下: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含全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2、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向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行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共赢利率结构32309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编码:C206S0196

  (3)收益计算天数:185天(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4)收益起计日:2020年2月17日

  (5)到期日:2020年8月20日

  (6)联系标的:伦敦时间上午11点的美元3个月LIBOR。

  (7)联系标的观察日:2020年08月18日,如遇伦敦节假日,则调整至前一个工作日。

  (8)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

  1)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或等于4.00%且大于或等于0.2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3.80%;

  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大于4.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4.30%。

  3)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0.2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5%。

  (9)本金及收益返还

  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账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遇中国、美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0)购买者所获本产品预期收益=本金×产品到期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收益计算天数/365。

  其中:产品到期预期年化收益率以中信银行所公布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为准。购买者获得的人民币收益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2位后数字舍去。如果中信银行未提前终止本产品,则实际收益计算天数为自本产品收益起计日(含)至到期日(不含)期间的天数。如果中信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且产品存在收益,则实际收益计算天数为自本产品收益起计日(含)至提前终止日(不含)期间的天数。

  (11)产品的提前终止

  1)如遇国家金融法规、规定、监管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本产品所投资产的交易对手发生信用风险,或中信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信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

  2)如果中信银行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中信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购买者所得收益(若有)及本金划转至购买者指定账户。若产品部分提前终止,相关清算规则届时另行公告;若产品全部提前终止,产品到期日相应调整为提前终止日。

  3)购买者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购买者不得提前支取。

  2、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亿嘉和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向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行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共赢利率结构32802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编码:C206S01OW

  (3)收益计算天数:179天(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4)收益起计日:2020年3月12日

  (5)到期日:2020年9月7日

  (6)联系标的:伦敦时间上午11点的美元3个月LIBOR。

  (7)联系标的观察日:2020年09月03日,如遇伦敦节假日,则调整至前一个工作日。

  (8)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

  1)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或等于2.50%且大于或等于-1.5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3.75%;

  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大于2.5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4.25%。

  3)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1.5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5%。

  (9)本金及收益返还

  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账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遇中国、美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0)购买者所获本产品预期收益=本金×产品到期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收益计算天数/365。

  其中:产品到期预期年化收益率以中信银行所公布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为准。购买者获得的人民币收益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2位后数字舍去。

  如果中信银行未提前终止本产品,则实际收益计算天数为自本产品收益起计日(含)至到期日(不含)期间的天数。如果中信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且产品存在收益,则实际收益计算天数为自本产品收益起计日(含)至提前终止日(不含)期间的天数。

  (11)产品的提前终止

  1)如遇国家金融法规、规定、监管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本产品所投资产的交易对手发生信用风险,或中信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信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

  2)如果中信银行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中信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购买者所得收益(若有)及本金划转至购买者指定账户。若产品部分提前终止,相关清算规则届时另行公告;若产品全部提前终止,产品到期日相应调整为提前终止日。

  3)购买者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购买者不得提前支取。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32309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C206S0196)、共赢利率结构32802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C206S01OW)均为结构性产品,通过结构性利率掉期等方式进行投资运作。

  (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安全性高,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产品,风险水平较低。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金融机构,不存在为交易专设情况。

  (二)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3,198.03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总金额为15,2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15.17%。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低风险产品,但由于各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的存在,不排除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受影响、产品收益延期支付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到期赎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先后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5月7日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6)及2019年5月8日披露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7)。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理财额度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上表中“实际投入金额”为最近12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单日最高余额;“实际收益”为最近12个月内公司已赎回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累计收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5,200.00万元。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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