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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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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0-001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3月11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209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2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长马斌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合伙人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张鑫鑫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方案(2019年10月)》实施要求,同意公司2019年度合伙人候选人名单。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用于股票(含新股配售或申购)、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信托产品等证券产品投资,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证券品种投资事项,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3。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且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公司所签订进出口合同的未来收付外币金额,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包括签署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0-00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根据未来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各种融资业务,最终申请融资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用信额度为准,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5。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0-002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3月11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304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2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凌伯琴女士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季清辉先生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合伙人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张文斌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方案(2019年10月)》实施要求,公司2019年度12名合伙人候选人符合《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方案(2019年10月)》的判断标准,体现了公司创造价值就有价值的核心理念。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用于股票(含新股配售或申购)、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信托产品等证券产品投资,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适度证券投资,可以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合理利用,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3。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开展交易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有效规避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降低汇兑损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4。

  5、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安排,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可以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符合公司经营活动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5。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0-003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下同);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 委托理财期限: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金融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

  2、公司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若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委托理财执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号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公告(2019年11月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实际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包括合同主要条款、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 元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2020年3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通过适度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合理利用,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0-004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产品出口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和欧元,因此当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会产生汇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了降低外汇市场的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实现稳健经营,公司拟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汇率风险。

  二、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期权等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2、业务规模

  根据2020年出口业务预测情况,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3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3、决策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

  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操作的金融衍生产品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公司锁定价格,将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充分理解金融衍生品信息,将会对公司造成损失,甚至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3、回款预测风险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会导致已操作的汇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得进行投资和套利交易。

  2、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积极催收应收账款,严控海外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金融衍生品业务持续监控,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第一时间报告给公司管理层以积极应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符合相关制度和法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0-005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各种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来确定具体融资银行、融资方式、融资金额,最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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