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22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中内容公告如下: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一次问询回复,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1.预案及问询回复显示,标的公司存在被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万丰锦源对万丰科技的关联方资金占款余额为56,846.57 万元。请公司:(1)结合上述资金占用的情形,说明标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被有效执行;(2)结合上述情况,分析说明标的公司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相关发行条件。请财务顾问和律师发表意见。
2. 预案及问询回复显示,2018 年万丰科技转让所持有的湖州新奥万丰燃气有限公司及湖州新奥万丰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参股权,当年确认投资收益20,700.55 万元。问询回复显示,万丰科技目前还参股新昌天然气、睢宁万丰天然气、新昌县浙能万丰油气三家子公司。请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公司取得上述天然气公司股权的时间、交易背景、交易方式以及主要财务数据;(2)报告期内,相关参股权资产占标的资产合并报表的收入、净利润、资产的规模比重,说明天然气业务占公司整体业务的规模占比;(3)标的公司持有天然气公司股权的主要考虑,公司主营业务是否稳定,投资天然气业务与其他业务是否具有协同效应,是否符合业务发展方向。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3.预案及问询回复显示,万丰科技主要从事自动化焊接生产线以及热加工自动化解决方案业务,其中,自动化焊接生产线业务主要通过北美全资孙公司Paslin 开展。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现有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基础上,新增上述业务,本次交易存在整合风险。请公司补充披露:(1)后续对境外公司实施有效管控的具体措施;(2)本次交易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整合计划、整合风险以及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4.预案及问询回复显示,万丰科技2019 年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9 亿元,同比增长约90.4%,实现营业收入13.67亿元,同比下滑约16.8%。请公司结合业务开展、收入结算政策变化等,分析说明在2019 年营业收入同比下滑的情况下,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增幅较大的原因。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5.预案及问询回复显示,万丰科技2017 年—2019 年智能装备制造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7.34%、48.77%、45.75%。请公司:(1)结合业务开展情况、行业竞争格局、公司所处行业地位等,分析说明报告期内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说明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及差异原因。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公司将按照上交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涉及的相关问题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