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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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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0—06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3月10日下午14:50在公司本部第一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下午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靳文生先生现场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股份总数为671,080,8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28人,代表公司股份479,562,55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461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3,854,3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6501%;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25人,代表股份45,708,1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111%;

  (3)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6,419,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71%。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下列事项:

  1、《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79,495,043股(含网络投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6,351,917股(含网络投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选举王德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回避表决。

  (1)总表决情况:同意46,419,432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419,432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广新、祁辉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0—07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5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2020年3月10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靳文生先生主持,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后,逐项审议并表决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王德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德春先生个人简历刊登于2020年2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编号:2020-0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成员进行了调整。根据公司运营需要,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王德春、靳文生、宋进金、桂亮、马增荣,召集人为王德春;

  审计委员会委员:潘爱玲、周书民、马增荣、靳文生,召集人为潘爱玲;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潘爱玲、周书民、马增荣、王德春,召集人为马增荣。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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