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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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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0-006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组获得批准的情况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4号),核准公司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哈尔滨广瀚动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7.79%的股权、武汉长海电力推进和化学电源有限公司8.42%的股权、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柴”)47.82%的股权、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44.94%的股权、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26.47%的股权、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35.29%的股权、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48.44%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披露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2)。

  二、本次重组实施进展情况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组的批复后,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积极推进本次重组实施工作。鉴于目前本次重组尚未实施完毕,且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以来已到60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本次重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已完成中国船柴47.82%的股权过户事宜,并取得了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于2020年3月2日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DKDQ98F);本次重组其他标的资产的过户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组的后续实施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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