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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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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0-023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9号)核准,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辉果蔬”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3,2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实际已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332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2,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3,490,566.05元(不含税)后,到账金额为人民币328,509,433.95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6,252,695.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亚会A验字(2020)0004号),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三/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广东宏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辉”)、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宏辉果蔬名义开户适用)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广东宏辉名义开户适用)。该三/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3月6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

  三、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子公司)已在专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支付发行费用及相关银行结算费用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子公司)与专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相关要求,申万宏源已经向公司(子公司)、专户银行告知有关廉洁从业的规定,申万宏源将遵守法律法规,公平竞争,合规经营,不直接或者间接收受或者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3、申万宏源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申万宏源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申万宏源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子公司)、专户银行应当配合申万宏源的调查与查询。申万宏源方每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申万宏源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潘杨阳、杨晓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子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申万宏源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专户银行按月(每月15日前)向公司(子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申万宏源。

  6、公司(子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子公司)及专户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申万宏源,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申万宏源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申万宏源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专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子公司)出具对账单或者向申万宏源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申万宏源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子公司)可以主动或在申万宏源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申万宏源发现公司(子公司)、专户银行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公司(子公司)、专户银行、申万宏源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0-024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3月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应到7名,实到7名,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俊辉先生主持。

  会议采用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备案登记程序,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业务发展的预期,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建设。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亚会A专审字(2020)0013号),截止2020年3月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387.48万元,公司拟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以上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 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0-025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3月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纪粉萍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的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备案登记程序,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业务发展的预期,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建设。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亚会A专审字(2020)0013号),截止2020年3月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387.48万元,公司拟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以上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0-026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辉果蔬”)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387.48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2020年3月9日,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387.4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69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3,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200.00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625.27万元。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亚会A验字(2020)0004号”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详见2020年3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二、承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说明,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相关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亚会A专审字(2020)0013号),截止2020年3月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387.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本次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387.48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制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亚会A专审字(2020)0013号),鉴证意见认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宏辉果蔬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387.48万元,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5,387.4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387.48万元,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5,387.4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0-027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辉果蔬”)于2020年3月9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69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3,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200.00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625.27万元。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亚会A验字(2020)0004号”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详见2020年3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截至2020年3月6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余额情况为32,850.91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9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5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500万元。2019年9月11日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2019年10月18日,公司前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9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11月21日,公司将前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2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1月3日,公司将前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7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1月20日,公司将前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8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0年3月6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本次以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流程

  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5,500万元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监事会意见

  2020年3月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同意公司以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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