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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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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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证券代码:00093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拉萨康达汽贸城院内综合办公楼西3-1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拉萨康达汽贸城院内2号楼2-07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名称:西藏林芝清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工布民俗街1号C2-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名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清华大学东门外(清华国际科技交流中心十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名称: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清华大学东门外清华国际科技交流中心八层80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名称: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号A栋5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名称: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东亭)春笋东路118号

  权益变动性质:减持股份、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签署日期: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紫光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紫光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

  ■

  2、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3、西藏林芝清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

  5、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6、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1、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

  ■

  2、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3、西藏林芝清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

  5、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6、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紫光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紫光集团直接及通过下属子公司间接合计持有紫光国微、紫光学大、文一科技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四、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紫光通信、紫光卓远、林芝清创、紫光集团、北京紫光通信的实际控制人同为清华控股;紫光卓远和北京紫光通信是紫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西藏紫光通信是北京紫光通信的全资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健坤持有紫光集团49%股权,且北京健坤的控股股东赵伟国先生为紫光集团董事长。

  清华控股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方计算机控股股东同方股份140,892,217股股份,持股比例4.75%,紫光集团持有同方股份69,637,883股股份,持股比例2.35%。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具体股权关系图如下: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1、紫光股份于2019年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4),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紫光通信及紫光卓远、林芝清创、紫光集团、同方计算机计划在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紫光股份合计不超过122,574,850股股份(不超过紫光股份总股本的6%),减持的原因为股东自身资金规划安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西藏紫光通信及紫光卓远、林芝清创、紫光集团、同方计算机根据上述减持计划累计减持紫光股份61,286,527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3.00%。

  2、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方计算机为同方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清华控股原为同方股份的控股股东。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要求,清华大学正在积极开展校属企业改革工作。经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清华控股将其持有的同方股份622,418,780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1%)转让给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资本”)。为确保平稳过渡,清华控股与中核资本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 清华控股将其直接持有的同方股份763,310,997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5.75%)对应的表决权委托中核资本行使。基于上述表决权委托安排,清华控股与中核资本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该一致行动关系直至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之日起解除。同方股份已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中核资本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当选董事,且当选人数超过同方股份董事会的半数。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约定,表决权委托到期终止。自此,清华控股与中核资本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同方股份的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清华控股与中核资本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且同方股份控股股东由清华控股变更为中核资本,实际控制人由教育部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因此,同方股份全资子公司同方计算机持有的紫光股份53,081,640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2.60%)与清华控股下属企业在持有紫光股份股份的事项上,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西藏紫光通信及紫光卓远、林芝清创、紫光集团、同方计算机于2019年11月22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紫光通信、紫光卓远、林芝清创、紫光集团、北京紫光通信、北京健坤、同方计算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紫光股份控股股东西藏紫光通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紫光股份1,330,040,982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65.11%,其中西藏紫光通信持有紫光股份1,113,475,735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54.50%;紫光卓远持有紫光股份78,953,062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3.86%;林芝清创持有紫光股份70,503,597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3.45%;紫光集团持有紫光股份6,468,182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0.32%;北京紫光通信持有紫光股份4,214,784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0.21%;北京健坤持有紫光股份764,890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0.04%;同方计算机持有紫光股份55,660,732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2.72%。

  在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1月22日期间,西藏紫光通信减持紫光股份17,200,035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0.842%;紫光卓远减持紫光股份38,178,500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1.869%;林芝清创减持紫光股份3,266,900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0.160%;紫光集团减持紫光股份62,000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0.003%;同方计算机减持紫光股份2,579,092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0.126%。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减持紫光股份61,286,527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3.00%。

  2020年2月24日,由于同方股份的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清华控股与中核资本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且同方股份控股股东已由清华控股变更为中核资本,实际控制人由教育部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同方计算机不再为清华控股下属子公司,同方计算机持有的紫光股份53,081,640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2.60%)与清华控股下属企业在持有紫光股份股份的事项上,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西藏紫光通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紫光股份股份数量合计减少114,368,167股,减少持股比例5.60%。

  本次权益变动后,紫光股份控股股东西藏紫光通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紫光股份1,215,672,815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59.51%,其中西藏紫光通信持有紫光股份1,096,275,700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53.66%;紫光卓远持有紫光股份40,774,562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2.00%;林芝清创持有紫光股份67,236,697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3.29%;紫光集团持有紫光股份6,406,182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0.31%;北京紫光通信持有紫光股份4,214,784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0.21%;北京健坤持有紫光股份764,890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0.04%。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紫光股份控股股东西藏紫光通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紫光股份股份的情况如下:

  ■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同方计算机持有紫光股份53,081,640股股份(占紫光股份总股本的2.60%),但不再与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紫光股份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紫光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其他应当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西藏紫光通信、紫光卓远、林芝清创、紫光集团、北京紫光通信、北京健坤、同方计算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西藏紫光通信、紫光卓远、林芝清创、紫光集团、北京紫光通信、北京健坤、同方计算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蔚、葛萌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联系电话:010-62770008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赵伟国

  签署日期:2020年2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乔志城

  签署日期:2020年2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林芝清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范新

  签署日期:2020年2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赵伟国

  签署日期:2020年2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赵伟国

  签署日期:2020年2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赵伟国

  签署日期:2020年2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李健航

  签署日期:2020年2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赵伟国

  签署日期:2020年2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乔志城

  签署日期:2020年2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林芝清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范新

  签署日期:2020年2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赵伟国

  签署日期:2020年2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赵伟国

  签署日期:2020年2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赵伟国

  签署日期:2020年2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李健航

  签署日期:2020年2月27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赵伟国

  签署日期:2020年2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乔志城

  签署日期:2020年2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林芝清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范新

  签署日期:2020年2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赵伟国

  签署日期:2020年2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赵伟国

  签署日期:2020年2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赵伟国

  签署日期:2020年2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李健航

  签署日期: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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