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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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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注2:报告期内,因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预留部分的授予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997,621,930股变动至3,003,713,230股。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6,090,399,522.85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25%,实现营业利润3,441,851,268.5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47%,实现利润总额3,446,169,601.9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27%,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162,776,193.9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04%。报告期内,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挑战,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持续提升以视频为核心的智慧物联解决方案能力,积极把握市场和行业的发展趋势。同时,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推动公司业绩稳步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增长11.70%,净资产增长22.92%,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内经营规模扩大、利润增加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的业绩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2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0年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为临时召集的紧急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长兼任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傅利泉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李柯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总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相应的委员会工作能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斯颖女士(召集人)、王泽霞女士、傅利泉先生;

  战略委员会:傅利泉先生(召集人)、何超先生、王泽霞女士、吴军先生、朱江明先生。

  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未发生变动。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其构成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上述委员会的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张兴明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江小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李智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徐巧芬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裁辞职及聘任董事长兼任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裁李柯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总裁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李柯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柯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李柯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李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李柯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董监高减持股票的要求。

  2020年2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长兼任总裁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傅利泉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傅利泉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附简历:

  傅利泉先生,中国国籍,拥有塞浦路斯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浙江大学EMBA。为公司主要创始人,历任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2018年被安防协会续聘为“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先后荣获“致敬改革开放40年·中国安防卓越人物奖“、“十大风云浙商”、“浙江省劳动模范”、“改革开放四十年浙江工业创新发展四十人”、“工信经济突出贡献企业优秀经营者”、“浙江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时代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平安中国、匠心铸盾”杰出贡献奖、全球安防贡献奖、安防十大领军人物和福布斯上市公司最佳CEO等殊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利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60,331,880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2月27日,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傅利泉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张兴明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同时辞去副总裁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经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傅利泉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江小来先生、李智杰先生、徐巧芬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附件:拟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张兴明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最近5年历任公司副总裁、研发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兼研发中心总经理、浙江华图微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大华智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兴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81,413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江小来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担任公司国内营销中心区域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国内营销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小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3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智杰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5 年3月至2017年8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代表处交付与服务部长、国家交付代表、地区部交付副总裁;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交付与服务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智杰持有公司股份67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巧芬女士,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大专学历。2015年1月至2017年年1月,任公司财务中心会计总监;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2017 年 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巧芬持有公司股份53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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