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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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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有关办理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非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未来半年内,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6,07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5.84%,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94%,对应融资余额9.30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4,37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4.35%,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7.20%,对应融资余额16.20亿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5.本次质押出于控股股东经营运作实际需要,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或其他担保物等措施化解风险。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其他说明

  新世纪公司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其对本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新世纪公司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相关的股份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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