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2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0-临011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12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周云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有序地推进,本次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7,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捐助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授权董事长审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捐助额度,自获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总额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三、备查文件

  (一)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0-临012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12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文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7,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三、备查文件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0-临013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9年11月22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于2019年12月1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700号核准。截至2020年2月17日,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经发行完毕,发行价格100元/张,发行规模108,680万元,期限为6年,债券利率:第一年0.50%、第二年0.80%、第三年1.00%、第四年1.70%、第五年2.00%、第六年2.30%。

  本次债券向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1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本次债券所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086,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993,880.00元(含税金额,其中:承销费14,416,000.00元,保荐费用2,724,200.00元,律师费用1,590,000.00元,审计及验资费2,650,000.00元,资产评估费605,000.00元,资信评级费150,000.00元,发行手续费108,680.00元,推介及媒体宣传费750,000.00元)后为人民币1,063,806,120.00元,考虑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295,388.6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5,101,508.6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2月17日到位,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0007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美元项目投资总额尚未包含当地对价调整;折算汇率为在《MASTER PURCHASE AGREEMENT》签署日前的一个工作日(2018年1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其网站上公布的美元/人民币中间汇率,即美元/人民币=1/6.9064;实际投资总额以最终协议履行结果为准。

  其中,波尔亚太中国包装业务相关公司股权包括波尔亚太(佛山)金属容器有限公司100%股权、波尔亚太(湖北)金属容器有限公司95.69%股权、波尔亚太(青岛)金属容器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波尔亚太(北京)金属容器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募集资金到账日2020年2月1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152,868.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决策及专项意见

  2020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勤信鉴字【2020】第0002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奥瑞金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就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次资金置换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7,000万元。

  4、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7,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一)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勤信鉴字【2020】第0002号);

  (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0-临014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0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1,086.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6,8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2,993,880.00元,考虑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295,388.68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5,101,508.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0007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授权批准,公司于近日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开户银行(以下简称 “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开户银行,丙方为中信建投。

  1、甲方在乙方开设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的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履行其监督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

  4、甲方及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尹笑瑜、李旭东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以孰低为原则),甲方及乙方应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甲方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董事会应当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8、乙方如发现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告知丙方,并配合丙方进行调查和核实。丙方经现场检查等方式核实后,如发现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况或者重大风险的,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9、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自动继受享有。

  10、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未及时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乙方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1、丙方应当每季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丙方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甲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如甲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者“无法提出结论”鉴证结论的,丙方应当在其核查报告中认真分析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上述鉴证结论的原因,并提出明确的核查意见。甲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丙方的上述工作。

  12、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3、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9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