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2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0-19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是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13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0年2月18日10:00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骏豪中央公园广场A1座10层1004室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无缺席会议和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董事。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君艳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0-20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是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13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0年2月18日10:00在本公司会议室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无缺席会议和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监事。

  (四)会议由监事会监事会召集人张俊平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相应的追溯调整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对所涉相关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了公司2013-2018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0-21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欢瑞世纪”)于2019年1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或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3号、[2019]4号和[2019]5号,以下统称“《决定书》”)。《决定书》中表明由于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原名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瑞影视”)未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导致本公司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同时,《决定书》责令本公司整改。

  本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决定书》涉及的重要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并对2013年至2018年度相应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6年11月9日发布公告,与欢瑞影视的重大资产重组(以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浙江欢瑞世纪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陈援、钟君艳等60名欢瑞影视股东所持有的欢瑞影视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获得证监会核准,欢瑞影视由此成为本公司并表的全资子公司。

  《决定书》中所述欢瑞影视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半年度的重要差错发生在本公司对其合并之前,故本说明对合并之前的重要差错更正通过披露对欢瑞影视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对合并报表之后的重要差错更正通过披露对欢瑞世纪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

  二、2013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及对欢瑞影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需更正的重要前期差错所涉及事项

  1、提前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后述简称为“《古剑奇谭》及《微时代之恋》2013年提前确认收入结转成本事项”)

  欢瑞影视2013年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结转成本的情况,具体如下:

  (1)欢瑞影视于2013年12月确认《古剑奇谭》版权转让收入49,056,603.78元,发行收入1,471,698.11元,同期结转成本25,719,582.60元(含2015年会计差错更正调整增加2013年营业成本7,200,913.32元)。欢瑞影视与湖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以下简称“湖南广播电视台”)签订的《电视剧〈古剑奇谭〉中国大陆独家首轮播映权转让协议》生效时间为2014年2月17日,晚于欢瑞影视2013年12月确认《古剑奇谭》营业收入时间,且欢瑞影视在2014年6月27日才与湖南广播电视台完成《古剑奇谭》母带交接工作,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欢瑞影视会计政策的规定。

  (2)欢瑞影视于2013年12月确认《微时代之恋》版权转让收入18,867,924.53元,同期结转成本8,461,021.66元。欢瑞影视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签订的《影视节目独占授权合同书》(以下简称“《授权合同》”)以及《补充协议》生效时间为2014年2月10日,晩于欢瑞影视2013年12月确认《微时代之恋》营业收入时间,且《授权合同》存在解除并退款的风险,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欢瑞影视会计政策的规定。此外,欢瑞影视不能提供2013年12月已完成母带交接的资料,不能证明2013年12月已完成母带交接手续。

  2、推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后述简称为“《掩不住的阳光》2013年推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事项”)

  按照2012年3月7日欢瑞影视与浙江天光地影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签订的《电视连续剧〈掩不住的阳光〉投资合作摄制合同》约定及实际支付投资款的时间,2013年12月,欢瑞影视应该将2012年12月支付的520.00万元从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但欢瑞影视直到2014年12月才由会计师将相关款项进行调整并计提坏账准备。欢瑞影视推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造成2013年少计提坏账准备52,000.00元,2014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08,000.00元,2015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340,000.00元。

  (二)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针对前述需更正的重要前期差错所涉及事项,欢瑞影视调整如下:

  1、调减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84,150,000.00元(欢瑞影视《古剑奇谭》2013年应收账款账面期末余额65,000,000.00元,多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50,000.00元,即调减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64,350,000.00元;欢瑞影视《微时代之恋》2013年应收账款账面期末余额20,000,000.00元,多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00,000.00元,即调减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19,800,000.00元);

  2、调减预付款项期末余额5,200,000.00元;

  3、调增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价值5,148,000.00元(已扣除应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52,000.00元);

  4、调增存货期末余额34,180,604.26元(其中,《古剑奇谭》为25,719,582.60元,《微时代之恋》为8,461,021.66元);

  5、调减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199,500.00元;

  6、调减应交税费期末余额13,703,528.18元(其中,应交增值税/销项税4,899,622.64元,应交所得税8,803,905.54元);

  7、调减其他应付款(为《古剑奇谭》待结算业务收入)期末余额10,704,150.94元;

  8、调减盈余公积期末余额2,581,321.66元;

  9、调减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23,231,894.96元;

  10、调减营业收入69,396,226.42元;

  11、调减营业成本34,180,604.26元;

  12、调减资产减值损失798,000.00元;

  13、调减所得税费用8,604,405.54元。

  (三)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对欢瑞影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经前述事项追溯调整后,对欢瑞影视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

  (续)

  ■

  三、2014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及对欢瑞影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需更正的重要前期差错所涉及事项

  1、《古剑奇谭》及《微时代之恋》2013年提前确认收入结转成本事项和《掩不住的阳光》2013年推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事项在本期的滚动调整;

  2、提前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后述简称为“《少年四大名捕》2014年提前确认收入结转成本事项”)

  欢瑞影视于2014年12月确认《少年四大名捕》版权转让收入24,905,660.38元,发行收入2,988,679.25元,同期结转成本15,375,674.85元。欢瑞影视与湖南广播电视台签订的《电视剧〈少年四大名捕〉中国大陆独家首轮播映权转让协议》生效时间为2015年2月26日,晚于欢瑞影视2014年12月确认《少年四大名捕》营业收入时间,且欢瑞影视在2015年3月13日才与湖南广播电视台完成《少年四大名捕》母带交接工作,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欢瑞影视会计政策的规定。

  (二)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针对前述需更正的重要前期差错所涉及事项,欢瑞影视调整如下:

  1、调减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51,362,000.00元(欢瑞影视《古剑奇谭》2014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2,750,000.00元,多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910,000.00元,即调增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910,000.00元;欢瑞影视《少年四大名捕》2014年应收账款账面期末余额52,800,000.00元,多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28,000.00元,即调减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52,272,000.00元);

  2、调减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价值208,000.00元;

  3、调增存货期末余额15,375,674.85元;

  4、调减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307,500.00元;

  5、调减应交税费期末余额6,297,666.19元(其中,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167,999.99元,应交所得税3,129,666.20元);

  6、调减其他应付款(为《少年四大名捕》待结算业务收入)期末余额21,737,660.38元;

  7、调减盈余公积期末余额846,649.86元;

  8、调减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7,619,848.72元;

  9、调增营业收入41,501,886.79元;

  10、调增营业成本18,804,929.41元;

  11、调减资产减值损失432,000.00元;

  12、调增所得税费用5,782,239.34元。

  (三)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对欢瑞影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经前述事项追溯调整后,对欢瑞影视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

  (续)

  ■

  四、2015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及对欢瑞影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需更正的重要前期差错所涉及事项

  1、《掩不住的阳光》2013年推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事项和《少年四大名捕》2014年提前确认收入结转成本事项在本期的滚动调整;

  2、欢瑞影视虚构收回应收款项少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后述简称为“欢瑞影视2015年虚构收回应收款项少计提坏账准备事项”)

  欢瑞影视2015年虚构收回上海轩叙文化交流中心(普通合伙)(原名上海嘉行文化交流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轩叙”)应收账款8,500,000.00 元,造成2015年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4,250,000.00元。欢瑞影视与上海轩叙在2013年签署的《演艺人员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欢瑞影视每年向上海轩叙收取演艺人员固定佣金,2013年约定的固定佣金为1,000.00万元。欢瑞影视于2015年6月记账确认收回上海轩叙应收账款850.00万元。经查,该笔回款来自于王某某控制的银行账户,最终实际来源于陈某、钟君艳。陈某指定王某某将该笔资金从浙江悦视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账户转入曾某账户,并要求曾某通过上海轩叙将资金转回欢瑞影视,作为收回上海轩叙应支付的2013年的850.00万元固定佣金。

  (二)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针对前述需更正的重要前期差错所涉及事项,欢瑞影视调整如下:

  1、调增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4,250,000.00元(欢瑞影视2015年虚构收回应收款项少计提坏账准备事项涉及应收账款账面期末余额应为8,500,000.00元,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250,000.00元,即调增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4,250,000.00元);

  2、调减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价值2,340,000.00元(调增《掩不住的阳光》2015年度少计提坏账准备);

  3、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1,647,500.00元;

  4、调增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8,500,000.00元;

  5、调减盈余公积期末余额494,250.00元;

  6、调减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4,448,250.00元;

  7、调增营业收入27,894,339.63元;

  8、调增营业成本15,375,674.85元;

  9、调增资产减值损失7,820,000.00元(其中,《掩不住的阳光》2013年推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事项本期需补提坏账2,132,000.00元,《少年四大名捕》2014年提前确认收入结转成本事项本期需补提坏账1,438,000.00元,欢瑞影视2015年虚构收回应收款项少计提坏账准备事项本期需补提坏账4,250,000.00元);

  10、调增所得税费用1,174,666.20元。

  (三)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对欢瑞影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经前述事项追溯调整后,对欢瑞影视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

  (续)

  ■

  五、2016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及对欢瑞世纪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需更正的重要前期差错所涉及事项

  1、《掩不住的阳光》2013年推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事项和欢瑞影视2015年虚构收回应收款项少计提坏账准备事项在本期的滚动调整;

  2、欢瑞影视虚构收回应收款项少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后述简称为“欢瑞影视2016年虚构收回应收款项少计提坏账准备事项”)

  欢瑞影视2016年虚构收回上海轩叙应收账款17,000,000.00元,造成2016年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8,500,000.00元。欢瑞影视与上海轩叙在2014年签署的《〈演艺人员委托代理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欢瑞影视每年向上海轩叙收取演艺人员固定佣金,2014年约定的固定佣金为1,700.00万元。欢瑞影视于2016年1月确认收回上海轩叙应收账款1,700.00万元。经查,该笔回款最终实际来源于陈某、钟君艳控制的公司。陈某安排其控制的欢瑞文化和欢瑞世纪投资(北京)有限公司1,700.00万元资金转入王某某控制的银行账户,请王某某安排人员将这1,700.00万元资金转入曾某银行账户,并要求曾某通过上海轩叙将资金转回欢瑞影视,作为收回上海轩叙应支付的2014年的1,700.00万元固定佣金。

  3、欢瑞影视虚构收回其他应收款少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后述简称为“欢瑞影视2016年虚构收回其他应收款少计提坏账准备事项”)

  欢瑞影视2016年虚构收回其他应收款26,000,000.00元,造成欢瑞世纪2016年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15,600,000.00元。欢瑞影视与浙江天光地影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光地影”)在2012年签署的《电视连续剧〈掩不住的阳光〉投资合作摄制合同》(以下简称“《合作合同》”)约定,欢瑞影视投资2,600.00万元与天光地影合作拍摄《掩不住的阳光》,由天光地影负责拍摄,欢瑞影视投资2,600.00万元采取收取固定回报方式,天光地影于2013年12月28日之前向欢瑞影视返还1,300.00万元投资收益;天光地影按照欢瑞影视投资款实际到款时间,365日后向欢瑞影视返还投资本金。欢瑞影视实际向天光地影支付投资款情况为: 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分批合计支付2,600.00万元,其中2012年12月支付520.00万元。按照《合作合同》的规定和实际支付投资款的时间,2013年12月,欢瑞影视应该将2012年12月支付的520.00万元从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但欢瑞影视直到2014年12月才由会计师调整将2,600.00万元从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经查,欢瑞影视2016年12月29日从天光地影收回上述其他应收款资金2,600.00万元实际来源于陈某。2016年12月27日,陈某个人银行账户分两笔分别转账400.00万元和2,200.00万元至郑某某个人银行账户。同日,根据陈某的安排,郑某某将其个人银行账户收到的该笔2,600.00万元转账至严某某个人银行账户。2016年12月29日,严某某个人银行账户将该笔2,600.00万元转账至天光地影银行账户。同日,天光地影银行账户将该笔2,600.00万元转账至欢瑞影视。

  (二)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针对前述需更正的重要前期差错所涉及事项,欢瑞影视调整如下:

  1、调增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8,500,000.00元(欢瑞影视2015年虚构收回应收款项少计提坏账准备事项涉及应收账款账面期末余额8,500,000.00元,涉及坏账准备8,500,000.00元,即调增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0元;欢瑞影视2016年虚构收回应收款项少计提坏账准备事项涉及应收账款账面期末余额17,000,000.00元,涉及坏账准备8,500,000.00元,即调增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8,500,000.00元);

  2、调增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价值10,400,000.00元(欢瑞影视2016年虚构收回其他应收款少计提坏账准备事项涉及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26,000,000.00元,涉及坏账准备15,600,000.00元,即调增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价值10,400,000.00元);

  3、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8,150,000.00元;

  4、调增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51,500,000.00元;

  5、调减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24,450,000.00元;

  6、调增资产减值损失26,010,000.00元(其中,欢瑞影视2015年虚构收回应收款项涉及2016年少计提坏账准备4,250,000.00元,欢瑞影视2016年虚构收回应收款项本期恢复冲销2015年已计提坏账准备850,000.00元、补提2016年少计提坏账准备7,650,000.00元,欢瑞影视2016年虚构收回其他应收款少计提坏账准备事项涉及2016年少计提坏账准备13,260,000.00元);

  7、调减所得税费用6,502,500.00元。

  (三)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对欢瑞世纪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经前述事项对欢瑞影视进行追溯调整后,对欢瑞世纪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

  (续)

  ■

  六、2017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及对欢瑞世纪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需更正的重要前期差错所涉及事项

  《掩不住的阳光》2013年推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事项、欢瑞影视2015年虚构收回应收款项少计提坏账准备事项和在欢瑞影视2016年虚构收回应收款项少计提坏账准备事项本期的滚动调整。

  (二)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针对前述需更正的重要前期差错所涉及事项,欢瑞影视调整如下:

  1、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12,875,000.00元;

  2、调增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51,500,000.00元;

  3、调减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38,625,000.00元;

  4、调增资产减值损失18,900,000.00元(其中,欢瑞影视2016年虚构收回应收款项17,000,000.00,本期补提坏账准备8,500,000.00元,欢瑞影视2016年虚构收回其他应收款26,000,000.00元,本期补提坏账准备10,400,000.00元);

  5、调减所得税费用4,725,000.00元。

  (三)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对欢瑞世纪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经前述事项对欢瑞影视进行追溯调整后,对欢瑞世纪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

  (续)

  ■

  七、2018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及对欢瑞世纪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需更正的重要前期差错所涉及事项

  《掩不住的阳光》2013年推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事项、欢瑞影视2015年虚构收回应收款项少计提坏账准备事项和在欢瑞影视2016年虚构收回应收款项少计提坏账准备事项本期的滚动调整。

  (二)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针对前述需更正的重要前期差错所涉及事项,欢瑞影视调整如下:

  1、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12,875,000.00元;

  2、调增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51,500,000.00元;

  3、调减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38,625,000.00元。

  (三)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对欢瑞世纪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经前述事项对欢瑞影视进行追溯调整后,对欢瑞世纪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

  前述事项对欢瑞世纪2018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无影响。

  八、其他事项

  本说明中追溯调整前数据来自欢瑞影视和欢瑞世纪各年度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